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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东莞怎么申请公租房「东莞公租房在哪里申请」

来源:   2023-04-02 16:16:24

重大好消息!

东莞市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首批重点工程项目之一

东莞粤海银瓶合作创新区公租房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已通过审查

现进入批后公示阶段

悄悄告诉你

小区相关配套相当完善

户型包括住宅、集体宿舍

可容纳近3000人居住

不久将来

一批崭新的公租房就将拔地而起了!

△项目位于谢岗镇稔子园村

东莞粤海银瓶合作创新区公租房位于谢岗镇稔子园村。根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该小区规划总用地28975.9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3890.701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84112.064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79426.809平方米,商业面积1587.624平方米,其它面积3097.631平方米。

项目概算总投资约4.14亿元,项目主要建设4栋住宅楼,最大建筑高度约80米,最高26层。项目设置户型包括单套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和集体宿舍,预计可容纳居住人口约1580户,共2892人,可容纳机动车总泊位515辆。

△设计效果图

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齐备,包括有小学、幼儿园、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警务室、党员活动室、社区卫生及计生服务用房、图书馆等文化设施(含图书馆建筑面积284,017平方米)、户外文体设施(用地面积1758平方米)、星光老年之家建筑面积201.67平方米以及商业设施等。

△设计效果图

该公租房完工后,将完善东莞粤海银瓶合作创新区的住房供应体系,满足谢岗镇及其周边区域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兼顾解决广东粤海装备技术产业园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人员的基本住房问题。

△规划设计图

△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一览表

此外

根据东莞住建局最近公布的信息

东莞还有23处公租房

↓ ↓ ↓

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的市民

记得留意相关信息

千万别错过机会了!

这么好的福利

怎么申请呢?

根据此前报道

《东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提出

这四类人群符合条件的

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乔雨/制图

该办法还要求

成套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

单套建筑面积要严格控制

在60平方米以下

此外,公共租赁住房租金

最高不超同地段的80%

申请条件

《办法》简化了新就业职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条件,取消了“工作满一年”“跨镇街工作”等条件限制。此外,《办法》还新增与本地户籍家庭相比,新入户人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不受收入、资产等条件的限制。新入户人才的认定条款。

1

本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应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申请人未年满18周岁的子女,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生活和居住,可作为共同申请

申请当月及申请当月前12个月家庭人均月收入都在本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线4 倍以下(含4倍);

家庭人均资产在本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线年标准20倍以下(含20倍),人均资产认定按《东莞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

无自有住房,或者自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未享受过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人才住房及房屋修葺等优惠政策。

2

新就业职工

申请人在本市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该单位在本市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

新参加工作未满5年(以全日制学历毕业的次月起计算);

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

未享受过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人才住房及房屋修葺等优惠政策;

非本市户籍的申请人同时需符合以下条件: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大专学历或中级技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被行业主管部门认定为行业急需人才。

3

外来务工人员

申请人在本市工作及参加社会养老保险逐月缴费累计满5年;

在本市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该单位在本市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

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

未享受过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人才住房及房屋修葺等优惠政策。

4

新入户人才

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通过人才入户方式将户籍迁入本市,且户籍迁入本市未满3年;

在本市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该单位在本市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

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

未享受过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人才住房及房屋修葺等优惠政策。

单套住房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下

《办法》要求,新建公共租赁住房以满足基本居住需求为原则,成套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要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

租金标准

对于租金标准,由市住建局会同市发改局、市财政局按照以下规则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其中,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本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金按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收取;符合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本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金按本市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收取;超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的本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金按照不超过房屋所在地同区域、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宅平均租金的60%确定;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新入户人才,租金按照不超过房屋所在地同区域、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宅平均租金的80%确定。

选房原则和合同期限

房源分配采取公开摇号等方式确定配租排序,配租对象按照配租排序选择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由申请人与房源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签订,具体如下:

(一)本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外来务工人员的合同期为3年,到期后可通过年审续租;

(二)新就业无房职工的合同期按以下公式计算:合同期=5年-毕业年限,到期后符合其他保障类别的可通过年审续租;

(三)新入户人才合同期为3年,到期后不再续租。

消息来源 | 南方 ,东莞阳光网,全媒体记者 潘少婷

本期编辑 | 邹文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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