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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实验小学招生简章「寿县房价2019最新消息」

来源:   2023-02-26 12:16:44

2018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即将开始,我校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基【2018】7号)、《淮南市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淮教【2018】6号)、寿县教育局《寿县2018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和省、市、县教育主管部门招生工作规定,按照“统一时间免试招生、划片就近入学”原则,接受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入学,实行“阳光分班”。

寿县实验小学

一、招生领导组。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副书记、副校长为副组长,班子成员、政协委员和教代会代表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管教学副校长为主任,教导主任为副主任 。成立报名小组,报名组由教代会代表、政协委员和班子成员组成。

二、招生对象

凡年满六周岁(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符合“两个一致”。

三、招生条件

(一)户籍和住址

1、新城区户籍且在新城区居住,符合“两个一致”,可在我校入学。

(1)入学儿童少年的户籍与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一致;

(2)户籍地址与房产证登记地址一致(核查户口簿、房产证及购房发票等证明材料)。

2、租住公租房、廉租房户适龄儿童:

(1)、提供经社区登记备案的,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有效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及2018年上半年任意3月的房屋租金、水、电费缴付单据发票。

(2)、提供家长及孩子在本学区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及相关证件(集体户需同时提供户口地址页)。

3、父母双方丧失监护能力、无法履行监护人职责(需由村委会、社区、乡镇政府、司法部门、县级以上医院和原学校、学区管委会证明),子女确需由其亲属抚养监护,并随监护人居住在寿春镇城区,监护人必须是寿春镇城区户籍且长期居住在寿春镇城区。

4、父母双方有一方户籍及房产在我学区,子女随其居住在我学区的(核查户口簿、房产证及购房发票、婚姻证明等),可在我校入学。

5、有空学位情况下:异地户口在我学区内购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及其它相关材料。

6、烈士子女,根据个人申请,由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安排入学(核查相关材料)。

(二)、学校有空学位情况下,学区内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由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统一安排。

四、报名所持证件

家长需带证件及票据:房产证、购房发票,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出生证、疫苗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2018年上半年任意三个月的水、电、气缴费发票及物业费收据。

五、报名时间:

8月3-6日(上午8:00~11:00,下午3:00~6:00),

附:1、寿县实验小学学区范围

新城区通淝路及其延长线以东、九里联圩以西、滨湖大道以北(含老兴隆村)。

2、寿县实验小学西城校区学区范围

寿西湖农场、县工业园区、牛尾岗排涝渠以西。

寿县实验小学教导处

2018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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