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新闻 >

灌云县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灌云开发区最新征收公告」

来源:   2023-02-26 08:16:4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灌云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为233国道灌云北段建设工程项目,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符合公共利益的要求。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233国道灌云北段建设工程项目,用地涉及小伊镇大孙村、董集村、洪河村、小茆村、杨树圩村、伊北村、伊南村、祝荡村,伊山镇刘庄村、张湾村,拟征收土地共计61.6560公顷。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2年1月24日至2022年2月9日,灌云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进行调查,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以及地上附着物所有人予以配合。具体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等工作完成后,由灌云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四、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五、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公告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2年1月24日起,至2022年2月9日止。拟征收土地范围内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告内容有意见的,可在本公告公示期内向属地人民政府和自然资源所反映。联系人(联系电话):小伊自然资源所赵迎军(88325598)、伊山自然资源所李传佳(88830255)。

特此公告。

灌云县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4日

(来源:灌云县人民政府网站) 【投稿、区域合作请私信或发3469887933#qq.com24小时内回复。】

相关文章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