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行业聚焦 >

房屋协会可以征收的最大税额是作为买卖房屋的转让费吗

来源:新浪   2021-02-03 19:23:58

马哈拉施特拉邦政府最近将印花税,尤其是出售,赠与和转让的印花税提高了1%,并且有可能进一步提高印花税和注册费。但是,困扰公寓业主和购买者的不确定性离住宅更近了-合作住房协会(社团)对建筑物的股份出售和转让所收取的转让费。在会员出售单位的股份和权利时,社会坚持要支付转让溢价,其范围从25,000卢比到什至是出售单位的购买对价的一定百分比。

转让费用:法律规定的最大允许金额

需要社会合作以改变股票上的购买者姓名的单位所有者和购买者通常别无选择,只能听取社会的要求。问题是,法律是否允许一个社会对转让费收取高昂的费用。答案在于根据1960年《马哈拉施特拉邦合作社法》制定的2013年模范社会章程第38号条例,该书附有马哈拉施特拉邦政府于2001年8月9日发布的通函。上述38号细则和2001年8月9日发出的通函明确指出,社会为转让公寓而确定的保险费不得超过25,000卢比。

为了不违反上述转帐费用上限,许多社会经常要求单位所有者/购买者通过“自愿捐款”支付所需的金额。但是,第38号规章也涵盖了这种可能性,并进一步采取措施,即“不得向转让人或受让人追回任何额外的捐款或对任何其他资金或以任何其他借口的捐款”。

有关转让费的法律判决

在过去的几年中,法院多次检验了社会所要求的支付转移费用的合法性。孟买高等法院针对Bharatiya Bhavan合作住房协会有限公司及其他人与Krishna H Bajaj等人(2004年第1094号诉状,于2010年2月17日判决)一案,允许该协会提起上诉,从而使购房者通过自愿捐款收到在售出时向社会退还的9,63,000卢比的款项。在孟买高等法院的上诉听证会上,公寓购买者争辩说,自愿捐款只不过是转让费,这是社会所要求的,公寓业主别无选择,只能付款。孟买高等法院指出,该单位购买者

受到上述命令的困扰,单位购买者向印度最高法院提交了一份特殊的请愿书(2010年SLP第11266号,该命令于2011年11月9日裁定)。标准委表示,它完全不同意孟买高等法院通过的上述判决中给出的理由。但是,标准委员会无法推翻孟买高等法院的裁决,理由是,公寓购买者没有对社会通过的确定转让费金额的决议提出异议,并且公寓购买者提出了质疑,是在支付自愿捐款超过两年后作出的。

孟买高等法院就Alankar Sahkari Griha Rachana Sanstha Maryadit诉Atul Mahadev案和另一案(2014年第4457号请愿书,于2018年8月6日裁定)通过孟买高等法院的命令现在已解决了这一移交费用问题),孟买高等法院明确表示不同意孟买高等法院在克里希纳·H·巴哈伊(Krishna H Bajaj)案中通过的判决,并认为鉴于单位购买者立即采取措施对转让费的支付交易提出异议,不能断定这是自愿捐款,而是强迫支付的转让费。在Alankar Sahkari案中,孟买高等法院依据该协会通过的章程和2001年8月9日的通函的规定,将最高限额定为25卢比,

此外,孟买高等法院在Alankar Sahkari案中认识到,在一个单位购买者想要顺利交易和以他的名义转让股票的情况下,社会享有主导地位。在这种情况下,社会要求以“自愿捐款”的形式向单位购买者支付高额费用。

孟买高等法院裁定,一个社会只能通过法律允许的收费来收取资金,并且不应期望从会员中牟取暴利。尽管没有向社会支付捐赠的障碍,但这样做应该没有任何强迫或强迫,社会绝对不能以捐赠为借口收取转让费。

相关文章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