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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改变小区内部路面违法吗「票根网 因道路业主」

来源:   2023-04-19 12:16:49

近日,南都记者接到惠城江北街道万科金域华庭二期业主报料称,金龙大道快速化改造涉及小区红线范围内施工,不仅侵犯了业主的权利,而且还影响了消防通道。江北街道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工程的清场合法合规,施工建设未有影响消防车辆通行。

征地手续不完善强行施工?

“11月22日,在方案没有修改完善,征地手续未按规定走完,后续小区功能恢复方案尚未明确的情况下,施工单位两次到现场意图施工。我们业主闻讯赶来制止,发生了一定程度的对抗和冲突。”一位业主表示。

据小区业主群显示,物业于22日发布通知。原文如下:“尊敬的业主、住户:接居委会通知,今晚7点开始街道办领时入户拜访,关于金龙大道扩建事宜,请各位业主收悉!”业主介绍称,当晚确实有相关工作人员敲门,但只是通知没有具体沟通,双方没有达成一致的沟通。

据业主介绍23日上午,小区路面已被挖开,现场爆发了冲突,有人受伤。

施工现场

“现行的施工方案不仅造成土地资源浪费,而且还占用了小区的消防通道,我们的诉求不是不给施工,而是希望能和主管部门协商,优化施工方案,之前多位参与协调的工作人员也曾口头表示原有方案确实有问题,愿意帮助我们向上级部门反映情况,我们也向社区、街道和施工部门提交的请愿书,但是一直没有回复。”一位业主解释道。

多位业主表示,市政工程施工是好事,他们不是说不给施工,而是感觉现行的施工方案欠妥,想协商优化方案。

被点名单位:惠州市园林事务中心、江北街道办

72分 良好

介入速度:18分(满分25分,下同)

理由:记者介入后,相关部门立即跟进了解处理

处理进度:18分

理由:及时对相关问题进行解释说明

处理效果:18分

理由:介入后,相关部门称下一步会向业主进一步解释相关施工方案

马上办研究员评价:18分

媒体介入前沟通效果不佳,未能解答好业主疑惑,后期称会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协商

惠州市信访局网络问政平台办理截图

据惠州市信访局网络问政平台显示,涉及小区的绿化及地上附着物等江北街道已按有关标准实施补偿。1.关于施工占用小区内土地问题,我局会同江北街道己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接下来由惠州市园林事务中心对施工方案及道路施工政策进行解释说明,并制定施工前后效果图;2.现场施工单位由惠州市园林事务中心招标确定,接下来我局会协调惠州市园林事务中心加强对施工队伍的管理,文明施工;3.关于占用小区内部消防通道问题,根据你反映情况,江北街道正在进行调查,如确实因施工占用小区消防通道,严格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生命至上严禁占用生命通道。

据业主表示,施工前后效果图未有公布。记者在园林事务中心工程一部工作人员处获悉,街道办多次和业主进行过施工方案及道路施工政策进行解释说明,至于效果图未有接到通知。

部门回应:建筑退让城市道路红线用地的使用应服从城市规划建设的需要,“征地”说法不准确

江北街道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优化城市交通环境,促进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市政府在2020年决定对金龙大道进行快速化改造,项目建成后,从江北行政中心至广惠高速惠州北互通,通过时间从现在的30分钟缩短到10分钟以内。

惠城区政府于2020年8月27日发布《关于金龙大道(惠城段)快速化改造工程项目国有建设用地清场的通告》(惠城府函〔2020〕497号),项目清场范围涉及万科.金域华庭二期东侧外部辅路及绿化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惠州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惠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6、2020年版)》相关规定及该小区获批的规划条件告知书,因金龙大道快速化规划道路宽度为42米,规划设计道路宽度>36米≤42米,根据规定建筑退让最小距离为20米。建筑退让城市道路红线用地应与建设用地同时设计和建筑,不得修建围墙、门房等建(构)物,该部分用地属于城市公共开敞空间,不得用于经营性用途,建成后由政府统一管理。

“为顺利推进金龙大道(惠城段)快速化改造工程项目,江北街道办已于2021年7月27日委托小区物业进行清场前公示,并将小区东侧外部辅路及绿化带交付已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建设单位进场施工。”江北街道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针对小区业主提及的占用消防通道问题,江北街道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小区国有土地使用证显示建筑控制线以外规划为道路绿化用地,根据小区已过审的总平面设计图显示,项目施工范围涉及的是小区东侧外部辅路,该范围为城市公共开敞空间,并非小区消防通道,且建筑外立面有足够空间供应急救援车辆通行,项目施工前后均不存在阻碍消防车辆通行的情况。

记者从施工单位惠州市园林事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了解到,根据金龙大道快速化改造方案,金龙大道从三环北至金石一路路口段拓宽后,新建人行道占用了万科金域华庭小区现有商铺门前绿化约150平米(长约70米,宽约2米)。该处已根据现场条件做过调整、优化,最大程度减少对小区影响。

所占用用地虽是小区用地红线内,但没有占用小区建筑红线。根据《惠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十三条第7款的规定“建筑退让城市道路红线用地的使用应服从城市规划建设的需要,该部分用地属于城市公共开敞空间,不得用于经营性用途”。经自然资源部门核查,金龙大道改造需要,占用的小区绿化用地是建筑退让空间,没有突破小区建筑红线,符合相关规定。

争议点拐角转弯处现场

至于对于争议点拐角转弯处的建设施工,市园林事务中心工程一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施工不影响道路正常使用,届时会恢复相关功能。至于业主提到的更优化方案,该负责人表示之前已接收到该方案,已和设计方等相关单位探讨。接下来会和江北街道一起向业主们进一步解释相关施工方案。

南都记者 张嘉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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