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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市滨江一号详细资料「高安市“滨江一号”楼盘被指存在虚假宣传和质量问题」

来源:   2023-06-07 18:16:25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李心怡)日前,中国质量新闻网黑牛投诉平台接到何先生等多名业主投诉,称其在江西宜春高安市“滨江一号”小区购房后,发现房屋存在多个质量问题,还有虚假宣传、捆绑销售等情况。对此,业主希望职能部门能督促整改,调查处理违规情况。

>>业主投诉

湿地公园旁的房子成“忽悠”

高安市“滨江一号”项目,位于高安市筠州中路98号,由高安市森通景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该项目规划建设17栋高层和小高层建筑,共有600余户。

何先生是该小区购房者。2019年4月,他以每平米5400多元,购得一套130多平米房子,总价70多万元。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交房时间是2021年12月30日。

交房前,何先生和业主到小区探访,发现小区存在顶楼楼面开裂渗水、地基下沉、外墙鼓包等问题。更令他们意外的是,当初购房时销售人员宣传的“社区配套及600亩5A级湿地公园”已不见踪影。


以上两张图片由业主提供

今年11月初,何先生收到了开发商通知交房的电话,但其认为质量存在问题、存在虚假宣传,于是拒绝收房。

“我们拒绝收房后,想到小区再看下哪些地方要整改,开发商和物业阻拦不让进,告知没收房就不是业主。”何先生等业主对此非常气愤。

业主们提供的多张照片和视频显示,起初到小区探访时,楼顶有明显的裂缝和渗水现象,外墙靠近地面处有大面积裂缝,墙体存在明显的鼓包等。

“现在确实做了修补,但不知道是不是实质性整改?”业主甘先生对此一脸忧虑,他担心这样的房子住起来,以后会麻烦不断。

业主入户门打开时与公共电梯“打架”

金先生的房子,总面积130多平米,单价6500余元,总价约85万元。他准备收房时发现,多栋已收房的1楼业主,在门前搭起了铝合金架子,准备将架空层变成阳光房,门前也围起了“院墙”。

“这应该是开发商承诺了业主,买一楼赠送院子和阳光房。”业主们对此有诸多不满和质疑,“都这样搭起来多难看啊!这些赠送的空间有没有合法手续?是否侵占业主的公共空间呢?”

另外,从单元门进去后只有一个通道,且通道狭窄“不大气”,两个人并排走都有问题,宽度仅1米出头。

问题不止于此。当初宣传的南北通透落地窗,如今却变成了另外的样子:超出地面1米多高,铝合金镶玻璃,无法完全打开。

“现在哪还有这样的窗户,像20年前的小区,晒衣服都成问题!”不少业主对此不能理解。

除此之外,业主们还发现,业主入户门打开时,会和公共电梯“打架”,他们认为这是设计的缺陷,存在安全隐患,也很不方便。

>>现场核实

周边未见湿地公园 入户通道1.1米

12月19日,中国质量新闻网房产频道工作人员,与“滨江一号”几位业主来到该小区。

一位业主手里拿着当初购房时的宣传单,只见上面的标题显示:森通滨江一号,市中心、双公园、低密度社区。其下配有“高安锦江‘一江两岸’国家5A级旅游景区建设进入决胜期,实景即将全面呈现”等字样。另有,“滨江一号作为高安唯一的江景豪宅楼盘,中心区位价值凸显,抄底正当时!”等字样。

小区绿化带里音响播放着音乐,不少业主已进入装修阶段。站在楼顶向周边俯瞰,未见湿地公园。业主们都说,被开发商的宣传欺骗了!

此前业主拍摄到的视频和图片,显示的裂缝、漏水、鼓包等现象,当日走访已“不见踪影”。

多个楼栋单元门确实不大,进门后见一通道,业主回家须从通道穿行而过,但宽度确实狭窄,两人并行需侧身。通过卷尺现场测量发现,宽度仅1.1米。

客厅阳台从外看,没有延伸面积,而从里面看,地面以上有一堵墙,洋房和高层高度分别为1.17米左右和1.3米左右,即使不安装玻璃,整个屋内采光也很弱。靠近电梯的业主入户门,完全打开后,遮挡电梯约16厘米。

而小高层8栋、21栋、22栋等楼栋一层,全部搭起金属框架,与架空层结合成阳光房。一户正在装修的一层业主室内,已挖出一个楼梯,从楼梯可直接进入架空层,面积约50平方左右。一楼的阳光房外,是墙体和铁门圈起的小院儿。

“这个阳光房多丑啊!”一些路过的业主指着铁架说,“小区应该多一些绿化,这些铁架子让小区整体形象差了很多!”

>>开发商回应

质量问题已完善 设计符合国家标准 搭建是个人行为

针对房屋质量问题,“滨江一号”项目开发商徐姓负责人称,该项目是总包给建设公司去施工的,业主反映屋顶漏水、墙体开裂等情况,他们也通知施工单位去完善,后面也做了防水试验,已经不存在漏水情况,“只是看上去不太好看”。

关于业主反映的虚假宣传问题,徐姓负责人称,拍地的时候,政府确实有这个规划,将来也会建,只是现在还没有建好。

针对设计存在的问题,徐姓负责人称,项目设计公司是北京汉通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经过现场测量符合国家标准。阳台设计的是内置阳台,很多业主觉得不满意,也进行了一些调整。

对于现在“搭建阳光棚”情况,徐姓负责人称,架空层没有产权,属于谁建设谁所有,卖给了1楼业主,没有产权。

“现在业主已经收房了,他们自己要搭建,属于业主个人行为,与开发商没有关系!主要是2楼的业主不满意。”

>>职能部门

已要求开发企业认真排查 落实企业自身主体责任

针对业主反映的“虚假宣传”问题,高安市市场监管局回复称,经调查,执法人员对高安市森通景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滨江一号”项目营销中心进行现场检查,制作了现场笔录,对现场情况进行了拍照取证,在现场未发现工作人员、顾客及信访中反映的相关宣传材料(沙盘、海报、地标图等)。

该回复还称,执法人员对反映人和“滨江一号”业主提供的两份微信文章、微信朋友圈截图打印件七张、三段视频等相关证据材料进行核实。针对反映的相关问题,及反映人和业主提供的相关证据材料,两次对高安市森通景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滨江一号”项目销售总监)进行了询问调查,该销售总监否认其公司存在反映的相关宣传行为。针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已多次反馈给“滨江一号”小区开发企业高安市森通景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要求开发企业认真开展排查,落实企业自身主体责任。

高安市自然资源局规划科工作人员称,“滨江一号”附近只有一个生态治理工程,目前正在施工建设。

针对业主反映的“滨江一号”入户门、阳台,以及涉嫌违章搭建阳光房的问题,江西一家建筑公司的业内人士告诉中国质量新闻网,商品房安全出口及首层疏散外门执行不低于1.1米,走廊宽度同样执行1.1米。也就是说,“滨江一号”的单元门入户通道,刚刚符合标准。

针对小区内违章搭建的问题,“滨江一号”售楼部工作人员称,一楼和地下室之间的夹空层,是业主花了20多万买的,现在业主在自行建设,属于个人行为。该小区物业人员则称,小区是开发商移交过来的,业主确实在搭建“防雨棚”,具体情况不清楚,也不好干涉。

>>律师点评

如宣传与实际不符且足以误导消费者就涉嫌广告违法

江苏尚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巍多年从事房地产领域维权和诉讼业务。他分析说,虚假宣传是商业活动中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或者服务,做出与实际内容不相符的虚假信息,导致客户或消费者误解的行为。

如果开发商的宣传单中有“高安锦江‘一江两岸’国家5A级旅游景区,但又并不存在的景区,并足以误导消费者,便属于涉嫌广告违法行为。”张巍表示,消费者可以要求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针对架空层赠送给一楼业主,搭建阳光房,是否占用公共空间和涉嫌违章搭建?张巍律师表示,架空层及其权属,目前属于法律盲区。如果该架空层在规划设计之初是用于业主休闲、运动的空间,且不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不计算容积率,也不能进行产权登记,那么认定为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即属于全体小区业主共有更为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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