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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2年第三次集中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来源:乐居买房   2022-09-09 08:07:31

今天,很高兴为大家分享来自乐居买房的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2年第三次集中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如果您对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2年第三次集中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感兴趣,请往下看。

榕自然让﹝2022﹞04号

(上接7版)

三、2022拍-5号至8号、2022滨拍-9号、2022滨拍-10号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附表3)

2022滨拍-10号地块P为地下空间使用功能:地下商业服务业设施。

(二)竞买申请人范围

2022拍-5号、6号、7号地块、2022滨拍-9号、10号地块竞买申请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可参加竞买。但存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第四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者除外。同一申请人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住宅地块的竞买。

2022拍-8号地块竞买申请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在规定的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有用地行为不良者除外。可以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要有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上述地块申请人在申请竞买时,应提供不存在上述情形的承诺。竞得人隐瞒事实出具承诺的,取消竞得资格,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土地,定金不予返还。

(三)保留价和加价幅度

2022拍-5号、6号、7号、2022滨拍-9号、10号地块加价幅度不低于200万元,且为100万元的整数倍;2022拍-8号地块加价幅度不低于100万元,且为100万元的整数倍。上述地块均不设保留价。

(四)参加竞买申请方式截止日期

竞买申请人应在2022年9月19日至9月27日的工作日期间,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30分至17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或护照)、竞买申请表、承诺函、竞买保证金的缴款凭证(申请人的竞买保证金必须于2022年9月27日下午16时前汇至指定的账户)及相关证明文件等,向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出竞买申请(报名地点:福州市长乐区首占镇和谐路57号(财富广场1#1a#楼七层712)),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拍卖时间及地点

拍卖时间为2022年9月28日下午15时,在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举行(福州市长乐区首占镇和谐路57号(财富广场1#1a#楼七层701))。

(六)竞买保证金银行账号

户名全称: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1)账号:110510100100275774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长乐支行

(2)账号:1402070129600112891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长乐市支行

(3)账号:35050161710709666888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乐支行

(4)账号:100056970960010001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乐支行

(5)账号:13190101040012805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长乐市支行

(6)账号:8111301011500539877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长乐支行

(7)账号:9010610010010000229419

开户银行:福建长乐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8)账号:415681496233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长乐支行

(9)账号:43050078801400000414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长乐支行

(七)地块要求

1.2022拍-7号地块竞得后,由竞得人与区教育局签订幼儿园(含托儿所)的建设和装修协议(建筑装修标准:主体建筑为1200元/平方米、室外活动场所600元/平方米),建设和装修所需费用由竞得人出资,按照交钥匙工程标准将产权无偿移交区教育局。

2.2022滨拍-10号地块P地下空间部分(含商业、下沉广场、公共通道等)建成后,全部无偿移交区政府指定单位。地下空间公共走道与公共卫生间精装交付;停车区域与设备区域,后勤区域普装交付;机电须满足消防、安防、空调、基本照明、上下水等要求,为地下部分服务的机电设备及管线须安装到位;商铺内部毛坯交付;下沉广场地下部分完成土建及幕墙部分,相关景观铺地及种植部分由地上景观部分统一设计。(地下空间具体装修标准详见附件)

2022滨拍-10号地块P要求配置的机动车及非机动车位可由地块N统筹设置,由地块N统筹设置的车位无须移交。

2022滨拍-10号地块D(含租赁住房、商业、车位等)应整体自持,自持租赁住房设计、套型、建设、装修及经营管理等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政综[2020]11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租赁住房规划设计工作导则》(榕房[2021]67号)执行。项目建设方案由区城乡住房和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同确认后实施。地块在产权登记时,应当整体确权登记,不办理分户产权,不得分割转让、抵押、销售。

2022滨拍-10号地块K内的幼儿园由竞得人与区教育局签订建设和装修协议(幼儿园建筑装修标准:主体建筑为1200元/平方米、室外活动场所600元/平方米),建设和装修所需费用由竞得人出资,按照交钥匙工程标准将产权无偿移交区教育局。

2022滨拍-10号地块红线内阴影部分区间道路由政府负责出资建设,产权归区政府所有。

(八)其他事项

1.上述地块出让现场交易工作由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2.2022拍-5号、6号、7号地块、2022滨拍-9号、10号地块购地资金审查:竞买企业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结构各类融资资金,购地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

竞买企业在竞买申请时应说明购地资金来源、提供相应证明,并作出书面承诺。出让后,受让人自行委托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购地资金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报告。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金融办,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提供的审计报告进行复核。经审查,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取消竞得资格,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收回已出让土地,定金不予返还。

3.上述地块申请人缴纳竞买保证金时,应提交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4.上述地块成交价款包括土地取得费和出让业务费等政府的土地收益(不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耕地占用税和契税)。

5.2022拍-5号、6号、7号、8号地块具体交地工作由区土地发展中心会同属地乡镇(街道)负责;2022滨拍-9号、10号地块具体交地工作由属地乡镇(街道)负责。

2022拍-5号、6号、7号、8号、2022滨拍-9号地块在交地之日起九个月内开工,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2022滨拍-10号地块在交地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6.2022拍-5号、6号、7号、8号、2022滨拍-9号地块竞得人必须在土地合同签订之日起九个月内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2022滨拍-10号地块竞得人必须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

7.上述住宅地块拍卖竞价采用“限地价、控房价、摇号”方式,即地块设定最高限制价格(溢价率15%),2022拍-5号地块最高限制价格为26450万元,2022拍-6号地块最高限制价格为21850万元,2022拍-7号地块最高限制价格为43700万元,2022滨拍-9号地块最高限制价格为9775万元,2022滨拍-10号地块最高限制价格为166750万元,竞买人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价格的,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报价达到最高限制价格后,竞买方式转为摇号,凡接受最高限制价格的竞买人,均可申请参与摇号,摇中者为竞得人。

非住宅地块拍卖竞价采用“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8.2022拍-5号、6号、7号、8号地块竞得人应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90日内分两次缴纳成交价款的50%、50%;2022滨拍-9号地块竞得人应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120日内分两次缴纳成交价款的50%、50%;2022滨拍-10号地块竞得人应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360日内分两次缴纳成交价款的50%、50%;上述地块分期缴款不计利息。

9.上述地块配建的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工作用房、居民活动用房等公共服务设施产权须无偿移交给区政府指定的单位。

10.2022拍-7号、8号地块出让后,根据建设项目现场具体条件(包括运距、耕作层质量等),告知用地单位是否开展耕作层剥离。开展耕作层剥离的地块竞得人须无条件配合施工单位开展工作。

2022拍-5号、6号、2022滨拍-9号、10号地块竞得人应根据《福州滨海新城总指挥部关于印发长乐区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滨海新城总﹝2018﹞14号)及《关于印发福州滨海新城配比土生产供应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长建滨海﹝2020﹞22号)文件精神,主动对接并无条件配合福州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开展耕作层及表土剥离工作。

11.2022拍-5号、6号、2022滨拍-9号、10号地块竞得人应对建设过程建筑垃圾的外运、土方回填等处置行为负责,遵循“区域内优先平衡,区域外严格控制,工地内部减量消化,项目间平衡互补”原则,按时准确申报土方回填或外运需求,执行《滨海新城建筑垃圾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服从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统一调配。

12.上述地块竞得人应执行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七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发改商价﹝2020﹞748号),对经批准设立的工程建设项目在工程施工范围内及施工期间采挖的砂石,除项目自用外,多余部分交由区级人民政府组织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有偿处置。

13.区政府有权对本次出让商品住宅的预售、销售价格和合同备案进行限制。竞买申请人在提交竞买申请时应出具接受上述要求的承诺函。

14.上述地块项目建设应符合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

15.上述地块应按照《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长政综[2019]221号)执行。

16.2022拍-5号、6号、7号、2022滨拍-9号、10号地块应根据国家、福建省现行有关技术标准和规定开展“平安智能小区”设计、安装。

17.上述地块竞得人须在地块所在区税务部门依法纳税,建设施工单位也应在地块所在区税务部门依法纳税。

18.2022拍-5号、6号、7号、2022滨拍-9号、10号地块给水管道DN75及以下明设管道,应优先采用食品级S31603不锈钢管道,埋地管道应优先采用食品级覆塑S31603不锈钢管道,由住建部门负责解释和监管。

19.2022拍-5号、6号、2022滨拍-9号、10号地块竞得人应按照《福州滨海新城城市信息模型交付通用标准(试行)》(新区规发﹝2020﹞9号)要求将项目模型数据提交当地规划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0.本次拍卖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参加拍卖的申请人可于报名申请时间内(工作日)到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福州市长乐区首占镇和谐路57号(财富广场1#1a#楼七层712))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21.本公告内容与拍卖出让文件不一致的,以拍卖出让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91-28828805

联系地址: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591-28810219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9月8日

好了,关于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2年第三次集中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就讲到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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