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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医保局:逐步扩大保障范围 提高待遇水平

来源:羊城晚报   2021-09-16 18:39:13

羊城晚报记者 薛江华

通讯员 邵启文

从2016年开始试点到2020年扩大试点范围,长期护理保险作为一个新的社会保险险种,已经为部分老年人带来了保障和福利。但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深,目前有限的长期护理试点已经没法满足日益增长的照护需求。

省政协委员陈业雄在今年省两会期间提案建议广东扩大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省医保局答复表示,扩大试点范围的事权不在广东,接下来将指导广州市完善长期护理保险政策,逐步扩大保障范围和提高待遇水平,加强长期护理服务体系建设。

问题

长护险试点覆盖范围有限

无法满足老年人照护需求

2016年6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人社厅发〔2016〕80号),确定在承德等15个城市和吉林、山东2个重点联系省份开展试点。2020年9月16日,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发布《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保留原有试点的基础上拟新增14个试点城市。至此,全国除宁夏、青海、西藏、海南外,其他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将有城市进行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长护险)试点。

陈业雄表示,当前的长护险试点覆盖区域、覆盖人群有限,已经无法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照护需求。

截至2019年底,15个试点城市和2个重点联系省份的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数约9000多万人,仅占总人口的6%,广大农村地区基本空白;累计享受待遇人数110万人,占全部失能人口的比例不到3%;此外,由于筹资来源等因素的考虑,目前15个长护险试点中有一半的试点地区仅覆盖城镇职工,城乡居民无法享受长护险待遇。以广东为例,广州长护险试点仅覆盖803万城镇职工,未覆盖全市500万城乡居民,覆盖人数仅占全省参保人数(1.078亿人)的7.4%。

“医保、民政、残联、卫健、扶贫等部门的各类涉老、助残、扶贫等社会保障制度功能缺乏衔接、条块分割,未能有效整合。”陈业雄说,目前长护险的制度设计、资金筹集局限于医保部门,未能将现有的养老服务补贴、高龄补贴、老年残疾人补贴、特困供养人员补助、失独家庭老人补助等财政投入的各类补贴、津贴与长护险进行有效整合,未能发挥长护险制度平台优势,实现集约财政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目的。

建议

逐步扩大参保对象范围

建立重点人群长护保险

为了让更多的老年人能享受到保险的福利,陈业雄建议逐步扩大试点地区、参保对象、保障范围。

他提出,《意见》明确“有条件的地方可随试点探索深入……逐步扩大参保对象范围,调整保障范围”。建议广州长护险试点扩大覆盖人群、提高待遇水平,将居民中的高龄老人、重度残疾人、特困供养人员、失独家庭老年人等重点人群逐步纳入长护险保障范围。另外,建议向国家医保局申请在广东扩大试点地区,将东莞、佛山等有条件的地市纳入试点范畴。

他建议可以循序渐进地推进试点扩大工作,比如在非试点地区以重点人群为切入点,推广、整合重点人群长护保险。如针对特困供养人员、贫困重度残疾人、高龄重度失能老人等重点人群,建立重点人群长护保险,以提高财政资金利用效率和项目承办效率,助力构建多层次护理保障体系。

陈业雄还建议引入商业保险机构参与长护险经办服务,政府通过公开招标购买服务,积极引入具有全国性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支持商业保险机构积极参与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服务中心,承担、参与受理居家失能人员的评定、费用审核、结算支付、稽核调查等经办服务。

答复

1、逐步扩大保障范围和提高待遇水平

在答复中,省医保局首先介绍了广州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的情况。

作为全国首批、省内唯一的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城市,广州市于2017年8月印发《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正式启动实施,通过直接从医保基金中筹资,向符合条件的失能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等保障。截至2021年3月底,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覆盖846万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和264万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累计共有2.85万人享受待遇,基金支付8.46亿元,人均每月支付约2800元,符合规定的长期护理费用基金支付率为84%。

在扩大长期护理保险的覆盖范围和享受范围上,广东也积极响应国家医保局要求,进行了一些探索和尝试。广州市结合试点实际,修订完善《办法》及其配套文件,于2021年1月起正式实施。

新修订的《办法》扩大覆盖人群范围,实现对全体职工医保、18岁以上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应保尽保,延伸享受人员范围,由重度失能人员扩增至全体有护理需求的失能人员。提升长护待遇水平,增设设备使用待遇,增加部分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项目,新增医疗护理材料费纳入支付,满足失能人员多元化护理需求。

答复表示,对于委员提出“逐步扩大试点地区”“在非试点地区以重点人群为切入点,推广、整合重点人群长护保险”等建议,根据国家部委相关文件要求,未经国家医保局和财政部同意,各地不得自行扩大试点范围。

答复表示,对于委员提出的“逐步扩大参保对象、保障范围”等建议将充分吸纳,指导广州市完善长期护理保险政策,逐步扩大保障范围和提高待遇水平,加强长期护理服务体系建设。

2、构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广东模式

对于委员关心的老年人福利津贴,答复表示,广东已经逐步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全省享受补贴人数超过20万人。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均建立普惠型80岁以上高龄老人津贴制度,其中,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肇庆市惠及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全省领取津贴人数超过270万人,成为全国高龄补(津)贴制度覆盖面最广、受益老年人数最多的省份之一。

广东一直在努力构建“物质救助+服务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广东模式。2018年8月,印发《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加强特困供养人员护理工作的通知》,在全国率先部署开展特困人员照料护理工作。截至2021年3月底,全省全自理、半自理、全护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月人均分别达到34元、509元、981元,确保特困人员平日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

大力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广州、深圳、东莞、江门列入国家医养结合试点城市。截至2020年12月底,广东共有医养结合机构310家,其中,养老机构设立医疗卫生机构的有194家,养老机构由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嵌入式医疗卫生服务的有31家,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养老服务的有85家。

答复表示,未来,广东将进一步落实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和高龄老人津贴制度,逐步提高补贴标准。

3、鼓励发展多种老年护理保险产品

答复表示,广州市正式启动长期护理保险试点以来,积极引入商业保险公司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经办工作,承担长护定点机构和护理人员监督稽核、护理服务现场评估、鉴定评估结果监督核查等。截至2020年末,承办的四家保险公司共建立长护险服务队伍近200人,累计完成评估申请人员鉴定3.1万人次,对定点机构开展监督稽核18万余次,查出长护定点机构和待遇享受人涉嫌违规金额近50万元。

通过明确与基本医保、医疗救助、长期护理保险等制度之间的政策衔接,接入“广州市为老服务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实现保险机构和养老定点服务机构的直接结算。2019年至今,广州市累计超过5000名80岁以上老人享受高龄照护险待遇,拨付照护金共约2000万元,有效提升老年人幸福感获得感。

针对委员的建议,答复表示,将鼓励发展包括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产品在内的多种老年护理保险产品,为参保人提供个性化长期照护服务,满足老年人不同层次照护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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