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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利率lpr加点什么意思「2021年lpr加点数值怎么计算」

来源:   2023-04-03 14:16:12

没有耐心读完全文的小伙伴请看这里:

定价基准转换就是把从前“基准 上浮”贷款利率转换成LPR为基准的利率或固定利率。

大家常常简称“LPR”转换。

本文将通过详解《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来告诉你,转换成LPR之后新的利率怎么计算。

简言之就是LPR 加点。

加点=原利率-2019年12月的LPR利率

第一个重定价之后的利率(转换后的利率)=当日适用的LPR利率 加点。

想真正弄懂的小伙伴,请仔细阅读下文吧


一条通知引发的求知欲

周日(6月14日)收到银行通知,我的贷款年利率调整了为4.995%了,让我关注还款金额的变化。后又收到通知,告诉我还款成功。

定睛一看,这不是和上周四(6月11日)通知还款的金额一模一样吗?

从前我的贷款年利率是“基准利率 上浮5%”,按起息日(贷款发放日)的基准利率4.9% 上浮5%计算,从前我的贷款年利率是5.145%(4.9%*1.05=5.145%)。那现在贷款年利率调整为4.995%,比从前低了,为啥我的还款金额没变呢?

当然,一时犯傻的我很快就想通了,6月14日的还款是还上一个周期的(5月14日—6月13日),当然就还是按原来的贷款利率来执行。

下个月我的还款金额就会按4.995%的贷款年利率来计算了,会比从前少。

当时似懂非懂的就去转换了,这个究竟LPR是啥?为什么我的利率转换后是4.995%?利率转换具体是怎么一回事?现在我来一探究竟。


先来看看具体的文件规定

目前,金融机构进行定价基准转换的依据都是《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寻根溯源,看看这个文件究竟讲了啥。

文件原文如下图(我百度出来第一条就是政府网的消息,直接截屏。人民银行官网也有。)


再来逐条人话解释

“为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推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运用,现就存量浮动利率贷款的定价基准转换为LPR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解释:导语部分就是告诉大家出台文件的原因和目的: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推动LPR的运用。

LPR并不是一个新东西,2013年10月25日贷款基础利率(Loan Prime Rate,简称LPR)集中报价和发布机制就正式运行了。

重点:LPR就是一个利率,是一个贷款基础利率,每月20日(节假日顺延)会在中国人民银行官网公布。

为什么要运行这个LPR机制呢?

有利于形成市场化的定价基准,有利于反映资金供求的真实状况,有利于信贷产品的定价效率和透明度。

简言之,就是运用这个机制在定价基础、真实供需、产品定价上可以更准、更有效率。这个机制好,所以要推动它的运用。


“一、本公告所称存量浮动利率贷款,是指2020年1月1日前金融机构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不包括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自2020年1月1日起,各金融机构不得签订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合同。”

解释:第一条告诉大家要转换的对象:存量浮动利率贷款

什么样的贷款要转换?

存量浮动利率贷款。①什么是存量:贷款合同的签订时间或者贷款的放款时间是在2020年1月1日之前的。②什么是浮动利率贷款: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

注意两点①个人住房贷款全部是公积金贷款不在这个范围。②以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固定利率贷款也不在这个范围内。

2020年1月1日起贷款利率合同怎么签?

要么LPR为定价基准(以下简称LPR),要么固定利率。以前那种“基准 上浮”是不可以再签的了。

注意:今年才贷款的小伙伴可以忽略这个文件,转换和你们没关系。你们的贷款利率直接就是LPR或者固定利率。


“二、自2020年3月1日起,金融机构应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客户就定价基准转换条款进行协商,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可为负值),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也可转换为固定利率。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已处于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可不转换。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原则上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解释:第二条告诉大家要转换成 LPR或者固定利率

什么时候开始转换?=》2020年3月1日起和金融机构协商。转换成什么样的? =》 LPR或者固定利率怎么转换?=》①如果选择LPR,那新的利率就是LPR 加点(加点可为负值)。②如果选择固定利率,那新的利率和贷款的金融机构协商决定。(不同的金融机构各不相同。)可以转换几次?=》一次。后悔了想从LPR再转成固定利率?不行。有哪些可以不转换? =》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的(一般是一年)之内,

注意:也就是你只差最后一年钱就还清了,那你可以转换也可以不转换。(后面我们可以知道转不转没差别)

“不可以转换”和“可以不转换”有区别,第一条规定中明确了不在此次转换中的情形。

转换什么时候要完成? =》2020年8月31日(原则上)


“三、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为LPR,除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外,加点数值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加点数值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与2019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的差值。从转换时点至此后的第一个重定价日(不含),执行的利率水平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即2019年12月相应期限LPR与该加点数值之和。之后,自第一个重定价日起,在每个利率重定价日,利率水平由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LPR与该加点数值重新计算确定。”

解释:第三条告诉大家计算转换后的“LPR 加点”利率(重点)

从第二条得知转换为LPR,那新利率是LPR 加点。

LPR每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官网会公布。那加点呢?

非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加点由你和贷款金融金融协商确定。

是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加点的计算过程请往下看

“加点数值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与2019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的差值”

第一步,搞清楚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

第二步,找到2019年12月的LPR;

第三步:加点=第一步结果减去第二步结果。

实操演示(以本人为例)

Step1.搞清楚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

原合同约定:贷款利率是“基准 上浮5%”,基准利率变化的话,会在次年的1月1日根据最新的基准利率确定最新的贷款利率。

于是去查最新的基准利率。

路径:人民银行官网——搜索“基准利率”——最上方(也就是最新的)是2019年4月3日发布的信息。点击进去查看,下载附件。

如图所示:最下方的标记的数值可以看出,现在的5年以上长期贷款的基准利率还是4.9%没有变。

所以,原合同最近执行利率水平就是5.145%(4.9%*1.05=5.145%)。

Step2. 找到2019年12月的LPR

路径:人民银行官网——搜索“LPR”(每月20日都会发布)——下拉 找到“2019年12月”打开

由上图知:2019年12月LPR为4.8%。

Step3.得出加点数值

加点=5.145%-4.8%=0.345%

OK,加点算出来了,现在来确定转换LPR后最新的执行利率。


转换LPR后利率是多少?

转换LPR后最新的利率从时间上分为两部分:先是转换时点到此后第一个重定价日(不含)的利率,再是第一个重定价日起的利率。

先看第一部分:转换时点到此后第一个重定价日(不含)的利率

“从转换时点至此后的第一个重定价日(不含),执行的利率水平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即2019年12月相应期限LPR与该加点数值之和。”

要理解这句话,我们先来看“转换时点”、“重定价日”是什么意思。

转换时点就是你去金融机构(或在手机银行)做转换的时间。

重定价日可以选择“按年对月对日”或者“每年1月1日”

以本人为例,5月办理转换、选择的是“按年对月对日”,因贷款发放时间是6月14日,那么我的第一个重定价日就是2020年6月14日。

那在此之前,从2020年3月1日开始到6月14日之前的任意时间去转换,期间我的利率都是和从前一样。也就是“执行的利率水平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

假设你选择的是“每年1月1日”,那么你的第一个重定价日就是2021年1月1日。那今年全年你的执行利率水平都和没转换之前一样。

结论:转换时点到此后第一个重定价日(不含)的利率 和转换前利率保持一致。

再看第二部分:第一个重定价日起的利率

“之后,自第一个重定价日起,在每个利率重定价日,利率水平由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LPR与该加点数值重新计算确定。”

同样以本人为例:通过上文得知2020年6月13日之前我的利率都和从前一样。我的第一个重定价日是2020年6月14日,那么从2020年6月14日开始,我的新利率怎么计算呢?

Step1:找到最近的一个月相应期限LPR

同样的路径:人民银行官网——搜索“LPR”——找到“2020年5月”打开(为啥是5月,因为6月的数据要6月20日才会发布,在此之前都是用5月的数据。)

好,我们看到了,是4.65%

Step2: 计算转换后的新利率

4.65% 0.345%=4.995%

所以,从2020年6月14日开始我的贷款利率就是4.995%。

结论:第一个重定价日起利率 = 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LPR与该加点数值


“四、金融机构与客户协商定价基准转换条款时,可重新约定重定价周期和重定价日,其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重新约定的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

解释:第四条告诉大家重定价周期和重定价日

重定价周期:可以和贷款的金融机构约定

注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LPR是每个月都会发布数据,但并不是每个月都给你变)

重定价日:在文件第三条解释中已经说过,可以选择“按年对月对日”或者“每年1月1日”

“按年对月对日”就是每年都会在贷款发放日给你的利率重定价。

“每年1月1日”没啥解释的。

选哪个更好? =》不好说,因为LPR每个月可能都不一样。

如果想尽快转换:你的贷款发放日在6月16日(今天)之后,可以选“按年对月对日”。

你的贷款发放日在今天之前,你又还没转换的话,那么反而是“每年1月1日”会更快。打个比方:你的贷款发放日是4月1日,如果选择“按年对月对日”的话,就要到2021年的4月1日才能转换。


“五、如存量浮动利率贷款转换为固定利率,转换后的利率水平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其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换后利率水平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

解释:第五条告诉大家如果转换为固定利率,那么利率怎么确定。

刚刚上面说的都是LPR,那你还可以选择固定利率。

固定利率由你和金融机构协商确定。

注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如果转换为固定利率,那么利率水平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

以我为例,如果转换成固定利率,那么就是5.145%。

是不是以后都是这个利率?不清楚。(因为我没选固定利率)个人认为关键是看合同怎么约定吧。


六、金融机构应利用官方网站和网点公告、电话、短信、邮件和手机银行等渠道通知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客户,协商约定定价基准转换具体事项,依法合规保障借款人合同权利和消费者权益。


七、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应加强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指导,确保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按照统一部署,妥善做好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工作。

解释:文件第六条、第七条没啥可解释的。

逐条解释完毕。现在应该很清楚LPR是怎么一回事了吧。


好了,后续还会继续发布“房贷系列”,敬请关注。


用了整整一天(昨天下午 今天上午)的工余和今日午休的时间,觉得有用请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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