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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电费高于供电局合理吗「小区电费高于供电局合理吗」

来源:   2023-01-25 10: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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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1

库车县公务员小区未执行最新电费收取标准

刘先生向节目组反映:库车县发改委7月份已经下文,社区居民用电按照0.33元收取。但是公务员小区目前还是按照0.55元收取电费。物业说是供电公司不执行他们也没办法。

库车县发改委答复如下:

根据自治区发改委新发改能价【2017】1306号文件要求:及时完成电费的清退工作,原则上清退工作于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确因特殊原因未能完成必须于2018年3月31日前全部完成。

为尽快完成清退工作,库车县发改委及时召集各物业公司,传达了文件精神,并提出了清退工作要求。此前主要因电力总公司收费系统没有做电价变更调整,基层电力部门不能自行调整收费系统,所以暂时仍然按0.55元/千瓦时收取电费。目前供电部门调整收费系统已经完成,多收电费将由各物业公司清退给业主,清退工作正在稳步进行中。

反馈2

阿克苏听众反映退伍兵过节费未按时发放

阿克苏市李先生向节目组反映:往年春节阿克苏市民政局给满60岁的退伍兵发500元过节费。2017春节500元过节费也没发,只换成了民政局给的条子,自己到商店去领了一壶油。在自己的不断询问下,3月民政局又补发了300元,想知道现在的过节费到底是按什么标准发放。

阿克苏地区民政局答复如下:

2017年以前,为提升民政优抚对象,尤其是涉军民政优抚对象荣誉感,每逢春节期间阿克苏市民政局都会给60岁以上退伍老军人、参战人员等民政优抚对象发放500元作为春节过节费。

在确保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针对优抚对象当年自然减员形成的结余资金,市民政局积极将该部分资金用于解决优抚对象生活、医疗、住房等困难和对优抚对象的临时性救助。2017年以前春节期间由于结余资金较为充足,市民政局按照每名民政优抚对象50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助(过节费);由于2017年结余资金较少,市民政局按照每名民政优抚对象30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助(过节费)。2017年,市民政局扩大了发放范围,使每名民政优抚对象都能在领取过节生活补助(过节费)的同时,额外领取一桶食用油。

张先生咨询的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市民政局负责人员在发放过节生活补助时,张先生电话未接或无法接通,相关街道社区人员到张先生家,家中无人才导致无法与其取得联系,遂领取过节生活补助滞后。

反馈3

吐鲁番听众投诉公积金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态度恶劣

朱女士去年11月中旬在吐鲁番住房公积金处办理购房贷款业务,审查资料时8号窗口的工作人员态度十分不耐烦,看到朱女士的工资表后,不依不饶地问朱女士是不是走后门了,也拒不解释政策。朱女士对工作人员这样的态度表示不满后,该工作人员依然没有改正,甚至变本加厉地与朱女士争吵。

吐鲁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答复如下:

经核实,在受理贷款资料时,复核人员王惠芳同志在调查了解朱女士家庭情况时,确实存在询问语气生硬,发生争执的问题。

在与朱女士调查了解中,高昌区管理部副主任霍卫疆也向朱女士表示了歉意,2018年1月2日,在中心副主任李彦带领高昌区管理部副主任霍卫疆、当事人王惠芳再次来到朱女士单位,王惠芳同志就以上事项诚恳的向朱女士道歉,朱女士表示接受王惠芳同志的道歉。同时,吐鲁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思想教育,提升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更好的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

记者:江楠

编辑:黑娃 监制:许红涛 审核:孙建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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