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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自有房还是租住房 人们对房子的要求都有一个自己的标准

来源:腾讯   2021-01-03 10:20:11

房子作为社会的硬通货,自古以来国人对房子的渴求从未停止过,人们将房子视为安身立命的场所,认为有了房子才算有了家的归属感。

无论是自有房还是租住房,人们对房子的要求都有一个自己的标准,只不过比起自有房的独立权,租房就会让人会觉得有所限制,因为在这之中涉及到了房东和房客的关系,有时候还会有一个第三方的介入关系。

为了规范我国的房屋租赁市场,在近期公布的《民法典》中,对房屋租赁的相关法律条例有了明确规定,并在2021年1月1日起将会正式实行。其中的6条新规,不仅更好地保障了房屋租赁市场,还与房东和房客的利益紧密相关。

租赁期限

根据新规规定,对于房屋签订的租赁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超出规定的年限,将被当作无效部分。如果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可视为无限期租赁,房东与房客之间可以通过协商再决定,双方可提前通知对方是否续租。虽然长期的租赁合作,会让双方都比较省心,但为了合法稳定的租住,最好还是约定固定期限。

房屋所有权出现问题纠纷

房客所租住的房屋,如果因为房东的债务或者其他相关因素,导致房屋陷入法律权属纠纷,或面临查封时,据最新《民法典》的规定,房客可立即向房东提出解除租赁合同关系,并要求房东赔偿全部租金。

房屋转租

在房屋租赁市场,转租的情况并不少见,一手租客找房东把房子租下来,再以自己名义转租给其他二手租客,从中赚取房租差价,或者是租客由于工作变动等原因,无法再继续租住的,但合同又还没到期,为了押金不受损失,租客会将房子自行租给别人,期满再向房东索取押金。

其实这种情况在一定程度上,不仅扰乱了房屋租赁市场,还让很多房东以及二手租客利益受损。根据新规规定,一旦房东发现自己的房子,在不经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就被转租出去,房东有权立刻解除合同关系,但如果在房东知晓房子已被转租后,在6个月内无异议提出的话,将被视为同意转租,原签订合同仍然具备法律效应。

有居住权的房屋不得出租或出售

按照新规规定,从2021年起,房子将会被确定居住权。一旦房子确定了居住权,按法律规定,则不能被出租或者出售,同时也无法继承。所以,租客在租房时,切记询问清楚,所租房屋是否确立了居住权,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租赁麻烦。

承租人有优先买房权

在房屋出租过程中,房东由于种种因素,着急要把房子卖掉,让租房人搬出租房,相信很多租客都不愿意经历这样的事,虽然有合同保护,但出于人情世故方面,也不好继续租住下去,因此不得已要面对临时找房搬家的问题。

针对此种情况,新规做了明确规定,出租人如果打算卖掉在租房屋,尽管承租人未必有意购买,出租人也应当首先告知房客有购买此房的优先权,如不告知,房客可向房东提出索赔要求。

房客自行对出租屋改造装修

无论是买房还是租房,人们对于居住环境,一般都会有自己的追求和喜好,所以有部分租客在租完房子后,为了能让自己住得更舒服一点,会根据自己的喜好对房子进行一定的“改装”行为。

根据新规规定,租客不得在未经房东本人的允许下,擅自改造房屋原有结构和样子,否则房东将有权向租客索赔,并要求将房屋恢复原样。因此,如果租客对房子确实有想改动的地方,可以提前与房东做好沟通,经允许后方能进行。

除此之外,按《民法典》规定,有三类房子是不符合出租条件的,各位在租房时需要重点注意:未达到国家装修标准的房子,比如甲醛超标的新房就不具备出租条件;不符合居住条件的房子,比如地下室、停车库、天台等改造的租住空间;以及没有进行网签备案的房子,均不符合住房出租条件。

总而言之,不管是房东还是房客,在租房时,总归希望能和平共处,若发生了利益冲突,除了明文规定的内容,还是需要双方之间相互理解和包容,需要多一点“人情味”才行。不知道各位“打工人”,有过麻烦的租房经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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