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赚快钱出售银行卡 你可能已涉嫌“帮信罪”

来源:   2023-03-16 12:16:44

开学季作为各个大学秋季最热闹的时候,同时也是许多不法分子摩拳擦掌,施展各路本领带你入坑的时候,尤其是一些在校学生,受老乡、校园周边不法分子蛊惑,出售、出租“两卡”沦为“工具人”;也有在校园里招揽同学收购“两卡”,发展为“卡商”的,甚至一时糊涂,因触犯帮信罪被处理的。

一、什么是帮信罪。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以下简称帮信罪)是2015年11月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罪名,主要指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信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犯罪行为,是电信网络犯罪的重要“帮凶”。

2019年11月,最高检联合最高法制定出台《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帮信罪定罪量刑标准和有关司法认定问题。

二、涉嫌帮信罪案件情况。

近年来,特别是“断卡”行动以来,公安机关受理涉嫌帮信犯罪案件上涨较快,目前已成为各类刑事犯罪中打击处理人数排名第3的罪名(前两位分别是危险驾驶罪、盗窃罪)。

一、帮信罪案件基本态势从发案数量看,今年以来打击处理帮信罪数量持续下降,但整体仍在高位运行。

“断卡”行动以来,打击处理人数直线增加,尤其是2021年逐月上升,是2020年的3.2倍。案件量上涨与“断卡”行动中公安机关加大对非法买卖“两卡”(即银行卡、电话卡)行为的打击力度密切相关。自2021年第四季度以来,打击处理帮信罪人数环比逐季下降。其中,2022年第一季度环比2021年第四季度下降18.7%;第二季度环比第一季度下降34.8%。

从打击处理人员看,涉及地区范围广,多数系初犯。2022年上半年,沈阳公安打击处理帮信罪人员涉及全市各个行政区域,特别是在电信网络诈骗高发重点地区,帮信罪打击处理人数也相对较多。从人员年龄看,低龄化现象突出,30岁以下的占43%,18至22岁的占36%。犯罪嫌疑人中,低学历、低收入群体占多数,初中以下学历占52%、无固定职业的占49%,犯罪行为主要表现为非法买卖“两卡”。同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民营企业尤其是科技公司收入较高者涉罪人数持续增加,犯罪行为主要表现为开发软件、提供技术支持。打击处理人员中,近90%没有犯罪前科,系初犯。

从行为方式看,组织化模式较为常见,分工细化的特征突出。帮信罪多以犯罪团伙形式实施,如“卡农——卡商——卡头”的组织模式,分工相对明确,便于持续性、规模化为上游犯罪提供支持帮助。与传统犯罪团伙不同,帮信犯罪团伙内部不同层级、成员之间往往不曾谋面,平时主要通过网络以代号、暗语等方式联系,看似联系“松散”实则“心照不宣”协作紧密,打击难度更大;不同层级、不同成员往往同时为多个上游犯罪集团提供帮助,危害更大。

从办理案件看,帮信行为所帮助的上游电信网络犯罪主要集中在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领域,其行为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非法买卖“两卡”尤其是银行卡,为上游犯罪提供转移支付、套现、取现的工具,占打击处理总数的80%以上;二是提供专业技术支持、软件工具,如GOIP设备、批量注册软件等,提高犯罪效率、降低犯罪成本;三是开发专门用于犯罪的黑产软件工具,如秒拨IP等,逃避监管或规避调查。

二、值得关注的问题。警察蜀黍发现,帮信罪案件激增背后,折射出一些社会治理特别是网络治理问题,有的问题还较为突出,需要加强源头管控、协同治理。

第一类是在校学生。一些在校学生受老乡、校园周边不法分子蛊惑,出售、出租“两卡”,沦为“工具人”;也有在校园里招揽同学收购“两卡”,发展为“卡商”的。如某大学学生涂某长期在校园内外收购他人银行卡,提供给不法分子使用,同时唆使其女友万某(在校学生)向同学收购8套银行卡后出售。这些银行卡被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21名被害人向银行卡内转入被骗资金207万余元。

第二类是科技公司从业人员。这类人员抱着“赚快钱”“炫耀能力”的想法,以“技术中立”为挡箭牌,实则沦为犯罪的“技术助攻”。

第三类是通信、金融等行业内部人员。他们违反“实名制”等规定大量办理“两卡”并非法出售、提供,成为电信网络犯罪主要的工具输送渠道。如某通信公司驻某大学校园网点代理商,利用申请手机卡的学生信息,私自办理校园宽带账号500余个,并以每个账号200元的价格出售给上游买家,其中部分账号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二是招聘、实习、兼职领域涉案问题较为突出。

办案发现,有的招聘市场特别是网络招聘平台对招聘企业资质、发布招工信息等缺乏严格审查和管理,导致不少人员因为虚假、违法招聘广告,陷入犯罪分子设计的陷阱,最终触犯帮信罪。有的学校对学生就业指导、教育管理不到位,实习管理松弛,对实习单位审核不严,导致部分在校学生在实习兼职过程中受骗参与电信网络违法犯罪活动。如,某校20余名在校学生,经学校联系的中介公司介绍,到某公司实习,实则被骗从事诈骗引流工作,直至因涉案被查获。检察机关经审查,建议公安机关撤销案件,但对学生心理仍产生了巨大影响。

三是设备工具的源头管理需进一步加强。

一些犯罪人员通过非法出售、出租专业设备或工具,帮助上游犯罪实施。有的设备、工具有正常用途,但由于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缺乏必要的规制和监管,易被用于违法犯罪。如GOIP设备,实践中有其正常用途,但由于准入标准较低、流通缺乏管控,导致这类设备已成为境外诈骗集团的主要犯罪工具。围绕其销售、出租、安装、维护,形成黑色产业,不少人员参与其中,触犯帮信罪。又如,对公账户因转账额度高、风控识别难度大等,受到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集团“青睐”,被专门用于收款转账。由于企业注册准入门槛较低、对公账户开立审核条件相对宽松等,围绕对公账户开立、买卖形成黑色产业。一些人员受利益驱使,注册空壳企业,开立对公账户,提供给上游犯罪分子使用。

天之骄子们,要在日常生活学习中树立正确的人生观,积极了解法律常识,不被蝇头小利蒙蔽双眼。

乌鲁木齐市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提醒:非法买卖、出借银行卡、电话卡、身份证等,都会被用于洗钱、诈骗、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不但扰乱正常社会秩序,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还会负相应的法律责任,等到警察蜀黍找上门,再追悔莫及可就晚了!如有疑问请拨打:0991-7654321进行咨询。

转自:乌鲁木齐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

来源: 乌鲁木齐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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