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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又派福利啦 这些人最高可享18000元租房补贴 六类标准了解一下

来源:   2023-02-13 14: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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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平方米免租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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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可享18000元租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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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波住房福利来了!

昨日(10月8日),东莞市住建局发布了《东莞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对东莞市人才安居的对象和标准、筹集建设、货币化补贴、配租配售、监督管理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

根据《意见稿》,人才安居方式包括人才安居采用实物配置和货币补贴两种形式。实物配置视房源情况接受申请,鼓励人才选择货币补贴的安居方式。

哪些人可以申请这些安居待遇?

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这六类人才可申请人才安居待遇

01

顶尖人才安居

诺贝尔奖获得者、院士等前沿科技顶尖人才和国际一流战略科学家可向市人力资源局申请人才安居,享受200平方米左右免租8年的人才住房。在我市全职工作满8年、贡献突出的,可无偿获赠该住房。

02

特色人才安居

经认定评定符合条件的特色人才可向市人力资源局申请人才安居。特色人才安居方式有购房补贴、租房补贴及租购人才住房。

特级人才给予最高250万元购房补贴,一类人才给予最高200万元购房补贴,二类人才给予最高150万元购房补贴,三类人才给予最高100万元购房补贴,四类人才给予最高30万元购房补贴。购房补贴按5年等额发放。

特级人才可享受每月最高5000元租房补贴,一类人才可享受每月最高3000元租房补贴,二类人才可享受每月最高2500元租房补贴,三类人才可享受每月最高2000元租房补贴,四类人才可享受每月最高1500元租房补贴。租房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03

创新人才安居

符合东莞新引进人才条件的创新人才可同时向市人力资源局申请综合补贴,向人才住房主管部门或运营机构申请租购人才住房。例如,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创新人才给予最高30万元综合补贴,分5年等额发放;具有副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创新人才给予最高20万元综合补贴,分5年等额发放等。

04

高技能人才安居

符合“工匠精英”高技能人才引领计划的高技能人才可同时向市人力资源局申请综合补贴,向人才住房主管部门或运营机构申请租购人才住房。

05

新就业人才安居

可申请公租房或3000元/年住市属长租公寓。

符合东莞住房保障条件的新就业人才,新就业人才是指毕业未满五年的人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新就业人才可以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享受市属长租公寓3000元/年的租金优惠:

在本市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该单位在本市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

新参加工作未满5年(以全日制学历毕业的次月起计算);

非本市户籍的申请人需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大专学历或中级技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被行业主管部门认定为行业急需人才;

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

未享受过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房屋修葺及人才住房等优惠政策。可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入住公共租赁住房,或享受市属长租公寓最长3年、每年3000元的租金优惠。

人才公寓(资料图)

06

新入户人才安居

可申请公租房或18000元租房补贴。

符合东莞住房保障条件的新入户人才,新入户人才是指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通过人才入户方式入户本市未超过三年的人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新入户人才可以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每年6000元、最长保障三年的租房补贴:

(一)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通过人才入户方式将户籍迁入本市,且户籍迁入本市未满三年;

(二)在本市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该单位在本市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

(三)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

(五)未享受过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房屋修葺及人才住房等优惠政策。可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入住公共租赁住房或6000元/年的租房补贴,保障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选择租房补贴且入住市属长租公寓的新入户人才,可同时享受最长3年、每年3000元的租金优惠。

关注

租赁时间多久?能否交易?

单次租赁不超5年 人才住房先租后售

人才住房重点面向符合条件的企事业经营管理、专业技术、高技能、社会工作、党政等各方面人才,优先面向顶尖人才、特色人才、创新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配租配售。

《意见稿》要求,政府投资筹集建设人才住房配租配售需符合两大原则:

1

一是租赁型人才住房单次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租金标准应不高于同区域、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的平均租金的80%,并实行定期动态调整。

2

二是产权型人才住房采用先租后售方式实施。自配售入住之日起租住满5年,可按不高于届时市场价80%的价格购买并登记产权。对东莞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配售条件和价格,采取“一事一议”报市政府审议。自产权登记之日起5年内原则上不可转让交易,确需转让的,由政府按原价格回购。符合转让交易条件的产权型人才住房,政府具有优先购买权。

社会力量筹集建设的人才住房自行制定配租配售方案,经园区管委会、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定后实施,报市住建局备案。

人才公寓样板房(资料图)

如何规划布局?

重点加强创新平台和创新节点人才房建设

各园区、镇街可根据自身实际组织编制人才住房建设规划。《办法》提出,人才住房的规划布局将重点加强松山湖、滨海湾新区等广深科技创新走廊核心创新平台以及中子科学城、水乡新城等创新节点的人才住房项目建设。

政府主要通过新供应用地建设、新供应用地项目配建、城市更新项目配建、各类存量房源盘活等4种方式投资筹集建设人才住房。其中,新供应用地建设的项目重点布局在房地产市场或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较为滞后的重点产业园区周边区域。

人才公寓样板房(资料图)

此外,招拍挂出让的住宅用地应配建不少于住宅建筑面积10%的人才住房。在此基础上,探索限地价与竞人才住房配建量相结合的招拍挂方式,进一步提高人才住房配建比例。

社会力量筹集建设的人才住房项目,在符合集约用地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予以适当提高容积率,并纳入绿色通道,加快审批程序。

作假将有哪些后果?

作假者3年内不能享人才安居待遇

《意见稿》明确,用人单位或申请人隐瞒、虚报相关信息,申请人才安居的,由人才安居主管部门驳回其人才安居申请。用人单位或申请人隐瞒、虚报相关信息,享受人才安居的,由人才安居主管部门终止人才安居保障,追缴已享受的人才安居优惠待遇,纳入诚信黑名单,3年内不得享受东莞的人才安居政策待遇。

素材来源:综合东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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