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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廉租房申请条件放宽市民可到各街道登记登记(图)

来源:网络整理   2022-07-18 14:02:20

南京廉租房申请条件放宽市民可到各街道登记

目前南京住上实物廉租房的是600户左右,但记者了解到,目前南京廉租房保障已经扩容,南京廉租房申请条件都大大放宽,明年就约有近3000户今后可以住上“租金便宜的廉租房”,目前申请工作正在各区街道进行中。

据南京市房改办副主任王塘荣介绍:今年6月27日由南京市政府下发的《南京市廉租住房保障实施细则》扩大了城市廉租房的保障范围,于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通过建邺区的试点,该区属于160户的无房低保户家庭是享受之前老政策中租赁补贴的,按照新政“框定”,有39户可以纳入“实物配租”范围。预计全市明年能住上实物廉租房的可接近3000户。

除实物配租(含购买部分产权)外,廉租房保障还有租赁补贴、保障性购房补贴两种方式。如果是放弃实物配租选择租赁补贴的,租赁补贴可上浮20%。按照三口低保无房家庭计算,“14元×17平方米×3人”来发放补贴,每个月就有714元的补贴,上浮20%后就是856.8元。而保障性购房补贴是按照“保障面积标准与被保障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之间的差额、每人每平方米补贴720元标准计算”。三口之家的无房户最高就可以拿到720×17×3=36720元。

如此看来,三种方式加起来廉租房保障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将接近2万户,比之前的1万多户大约扩容了1倍;而其中实物廉租房从600户增加到3000户,增加了4倍,可见实物廉租房扩容的幅度之大,这是前所未见的。

据悉,《南京市廉租住房保障实施细则》对廉租房的“退出”制度也作了详细规定。南京市房改办人士说,之前南京曾对享受租赁住房补贴的家庭进行保障资格年审,就发现了97户232人不符合标准,被取消了保障资格。

今年年底,市房改办还将对已经享受廉租房保障的家庭进行审查南京申请保障房的条件,“该退出的要退出,不能浪费廉租房的资源”。(来源:现代快报)

南京廉租房申请要过好几关

秦玲介绍了保障房申请的流程。按照现行规定,符合经适房、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房申请条件的南京市民,可以先向社区或者街道递交申请,提交包括个人收入、住房情况证明等个人信息资料,填写申请表。街道在受理相关材料后,要将这些材料在社区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通过第一次公示后,个人材料将被送到区民政局,由民政部门对个人收入状况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民政部门将材料递交给区房改办,由区房改办对个人住房情况进行审核。接着,通过审核的这些材料将全部被扫描、录入电脑,存入“权力阳光系统”,并从网上传输给南京市房改办。

市房改办收到材料后,将再次对个人的申请进行复核。

“每个季度第二个月的最后一周周末,我们会集中在媒体上公示保障房申请者的姓名、住址以及他申请的内容,接受群众的监督。”秦玲说。当一位申请者的所有申请全部过关后,市房改办将在下一个季度开始,根据申请者的情况,开始落实保障方式:如果有房子,就通知选房;如果暂时需要等待,就根据规定发放补贴。(来源:现代快报)

申请廉租房的程序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 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三)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南京申请保障房的条件,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 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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