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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城法院法官「老赖名单」

来源:   2023-03-02 10:16:41

“欠钱的都是大爷!”这句无奈的感叹精准道出了债权人内心的辛酸苦楚。讨债难,尤其是遇上老赖,自己的血汗钱恐怕是有去无回了。

无论是做人还是做生意借钱,

最要紧的就是“诚信”二字,

但是有些人偏偏不把诚信当回事儿

还妄图躲避法院的执行

这不

近日

被执行人刘某在被执行期间

因拒不履行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

同时也未依法向法院报告自身财产情况

肥城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

依法将被执行人刘某

处以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规定:

被执行人拒绝报告、虚假报告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告财产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颤抖吧,老赖!

在肥城市人民法院的执行调度会上,党组书记、院长石军明确指出:用足用活强制措施,对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等违反财产报告令的行为,一律采取罚款、拘留等司法强制措施。严厉惩治拒不履行判决、裁定,妨害公务,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犯罪行为,一经查实,必将依法从严处理!对被执行人、协助执行义务人、担保人等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有义务协助而拒不协助,涉嫌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下一步,肥城法院将继续保持打击拒执等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对那些有能力履行拒不履行、逃避执行、暴力抗拒执行等犯罪行为,肥城法院坚决予以严厉打击。

很多欠债的老赖现在还抱有一种侥幸心理,以为当前能过得安稳,大家会把欠债一事忘了,甚至为了躲避法院的执行,转移、藏匿自己的资产。

面对这种种不理智行为,最高人民法院还出台了10大手段惩治欠钱不还的老赖们,老赖们,别再侥幸欠钱不还了,回头是岸!

一、老赖唯一住房法院可拍卖

政策规定,即便被执行人只有一套房屋,也可以被执行;申请执行人按照廉租房标准,为被执行人提供一套小面积房屋,用于维持其生活必需;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平均租房价格,为被执行人提供5到8年的租房费用。

二、冻结老赖支付宝、微信账户

支付宝、移动支付、微信支付等网络虚拟交易账户中的资金,也属于法院可执行的被执行人财产范围。成了老赖,以后网上订旅游住房、买保险、租房、相亲等等,都会受限,同时网络账户的资金也可以直接被执行划扣。

三、鼠标一点即可冻结老赖财产

全面联网,以后老赖在任何银行的资金都可以直接被法院冻结。老赖完全不能和银行打交道。执行法官足不出户,鼠标一点就能对被执行人在全国4000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金融财产查得到、冻得住、扣得了。

四、老赖名单同步芝麻信用、各种民营征信

最高人民法院与芝麻信用签署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合作备忘录。失信被执行人申请贷款、融资,通过淘宝或天猫平台购买机票、列车软卧、保险理财产品及非经营必需车辆、旅游、度假产品等,预定三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在互联网的奢侈品交易等高消费行为,均受到限制。

不单单是芝麻信用,现在基本所有的民营征信都会参考法院的失信名单。只要成为老赖可以说是处处碰壁。

五、老赖不得担任法人、董事等高层职位

成为老赖意味着已经失去做人基本的诚信,理应将受到信用惩戒。不得在全国范围内担任任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六、水陆空阻止老赖出行

老赖买不了飞机票;不能买列车软卧和轮船二等以上的舱位;坐不了高铁和动车一等座。

成为老赖,不还清债务,就别想出门了!

七、限制高消费

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工作必需的有关消费。

星级以上的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买房子、装修房子;去旅游、度假这些通通与你无关了,有钱就还上,不然有钱你也花不出去。想向银行申请信用卡和贷款,审批通过,更是不可能了!

八、子女不允许上重点私立学校

私立学校,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禁止的高消费之一。为了孩子的前程,拒绝成为老赖!

九、炒股、买房、出境也不允许

在最高人民法院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牵头,人民银行、中央组织部等44家单位联合签署的《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对外发布。备忘录限制老赖炒股、出境及购买不动产等。

不还钱,也别想投资理财了!

十、老赖可判刑

2015年11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九)》正式施行。其中第三十九条将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修改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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