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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南昌市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分配货币化的通知

来源:网络整理   2022-07-27 16:05:17

根据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问政江西”【2022】2336号反映问题回复,依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南昌市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办法的通知》(洪府发【2001】27号《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第五条住房补贴发放对象:“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无房和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住房面积已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不发放住房补贴.....”;第六条住房补贴实施范围........中所示,各县区的住房补贴发放可结合本地实际做好本方案的贯彻落实工作报市政府审定、省政府批准后实施。

红谷滩区的前身红谷滩新区作为南昌市政府的派出机构,既没有执行南昌市的政策规定,也没有执行县区参照执行方案的规定,同时新区机关人员享受了福利分房、集资建房等,一直没有关心、帮助驻区单位(区财政保障的区公安分局、生态环境局、税务局、自然资源局等单位)解决住房问题,因为新区的所有干部职工分配了红谷世纪花园的房子,2013年后又集资购买了九龙馨苑的房子,哪怕是2013年后的九龙馨苑房子也只是解决了驻区单位的科级领导干部或党委班子成员,对于驻区单位的广大普通干部、职工来说,既没有享受到福利分房、集资建房,也没有享受到住房补贴发放政策,一直处于无人关心的地步。现在,2020年红谷滩在成立行政区前,又将2013年未分配完的九龙馨苑的房子全部分给了之后进入红谷滩新区的人员,仍然没有考虑区公安分局、区自然资源局等从来没有享受住房福利或购房优惠政策的普通干部职工单位无福利分房证明,甚至连住房补贴也一直未解决,请红谷滩区本着为民着想、为民服务的党性原则和认真态度,真正关心驻区单位干部职工的住房补贴发放问题单位无福利分房证明,补齐多年来一直未享受的国家、省、市政策资金,早日发放我们的住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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