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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可以不交房租吗「小区不让租户停车」

来源:   2023-03-22 12: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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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某小区租房,是个一居室,去年摇号买车了,一直都是600一个月停在小区地下停车场。今年疫情期间小区不让租房的业主把车停在小区里面,只好停在外面的公共停车场,光是停车费一天就将近100,请问小区物业这样做合理吗?我支付的停车费用能和物业共同承担吗?

河南正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亚东:

1、2月10日,北京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村)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在该通告中规定“外来人员和车辆原则上不得进入小区(村),情况特殊确需进入的,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该规定的意思是,对疫情期间外来进京人员和车辆是不能进入小区的,但是不能将一直在京人员和车辆不让进入小区。你所在小区物业让在北京租房的业主的车辆驶离小区违反了上述规定。

2、在2月11日公安部下发的《关于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道路交通保障工作的通知》中指出,各地公安机关要针对疫情防控期间群众居家防疫、停车需求上升等实际,积极提请政府采取免费开放公共停车场、减免路侧停车收费等措施,并会同相关部门调整优化停车管理措施,最大限度满足群众停车需求。但是没有查询到北京政府相关部门发布通知说停车场免收停车费。

因此,一方面,你可以看一下你的车辆所在停车场规定的收费标准是否违反了北京市政府规定的停车场收费标准,如果违反了停车场收费规定,对多收取的部分可以要求退还,因为物业违反规定要求业主将车辆停放在停车场所产生的停车费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要求物业予以承担(但是否由物业承担停车费以法院判决为准);另一方面,可以通过电话咨询或网上留言的方式咨询北京市政府关于疫情期间停车场是否应当收费,如果北京市政府已经规定停车场免收停车费,则你可以要去停车场全额退还停车费。

山西省大同市天镇县人民检察院专职委员李恒师:

您反映的问题涉及三个法律问题。您在北京小区租用的地下停车场的性质及权属问题。该小区的地下停车场可能就是人防工程地下车位,根据《人民防空法》第5条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该条款并未明确人防车位的权属问题,且《物权法》对此也未做规定,各地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规定不一,人防车位的权属难以确定。据北京市的规定,北京市人防工程的投资者即小区开发商,享有使用权和收益权,并无产权。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人防车位可以通过租赁等形式流转。因此,您缴纳租用车位的停车费,实质是物业公司代开发商收取的车位使用费。关于合同履行问题。作为车位租用合同的一方,物业公司的责任是确保您能够安全顺利进入地下停车场,并停在指定的车位。在疫情防控期间,为了保护小区居民健康,小区物业公司采取了相应的防控措施,导致您不能进入小区地下停车场停车,依法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对此您可以要求物业返还由于不能停车而继续缴纳的租赁费或拒缴。对此,可以参照湖北省宜昌市住建局3月17日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宜昌城区住宅小区停车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业主或房屋使用人在小区办理月卡的车辆,疫情期间停放在小区内的,按照正常标准收取停车费,受小区封闭管理影响未停放在小区内的,扣除在小区实际停放时间后顺延计算月卡期限。三、当然,在您依法保障自己的权利同时,关于您在公共停车场支付的停车费,是您自己的意思表示,不应也不能以此要求物业公司承担该民事责任。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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