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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不过户有什么风险「安置房法院强制过户」

来源:   2024-02-04 12:16:59

买房过户是交易常识,但实际上也有特殊情况导致房屋销售不能立即过户,如拆迁安置房屋销售,需要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并达到交易年限过户,那么房屋延迟过户风险是什么?北京金标律师事务所为年解答。

2010年8月,戴先生与丁女士、韩先生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丁女士和韩先生将未申请房地产证的拆迁安置房转让给戴先生。戴先生应在签订合同后的第二天支付购房首付款,并在过户当天支付购房余额。戴先生按照约定支付首期款后,丁女士和韩先生将涉案房屋交付给戴先生使用。

2019年4月,丁女士申请了本案涉及的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但由于是拆迁安置房,需要两年时间才能上市交易,因此暂时没有办理过户手续。2020年6月2日,丁女士因贷款需要未经戴先生同意,未经银行同意使用涉案房屋办理抵押登记。后来,由于丁女士没有偿还贷款,房子无法过户给戴先生。

戴先生随后向法院起诉了丁女士和韩先生,在法官的多次协调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丁女士和银行办理抵押注销手续后,丁女士协助戴先生成功办理了房屋转让手续。

北京金标律师事务所风险提示,与一般商品房买卖、拆迁安置房买卖等情况下的延迟转让风险较大,原因是什么?

一、这类合同的履行时间较长,受政策影响较大。例如,房屋在申请房地产权证后两年内不能交易。

二、由于性能时间长,房屋可能会增值,容易导致卖方心理失衡,阻碍合同的履行,如不办理产权证、不配合房屋转让手续,甚至恶意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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