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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租房举报房东「公安机关对日租房怎么处理」

来源:   2023-03-13 12:16:26

厦门日报记者 王玉婷 通讯员 林小娜 高凌哲

这个“房东”,本来梗着脖子死不承认,可当民警一一找出合同和话语中的漏洞时,他绷不住了,开始头顶冒汗。“我是顶包的,房东的日租房被查处,我收了他的钱,想来代替他被拘留……”

昨日,记者从金山派出所了解到,违法行为人许某,已因涉嫌“虚假证言”被行政拘留十日。同时,这也是金山警方处理的首起因“虚假证言”被拘案件。

6月29日下午,一名男子跑进金山派出所,“我犯事了,我要自首!”办案民警陈斌、林枭迅速核查。

该男子姓许,28岁,南平人。许某称,近日,他被公安机关查处的一处日租房,是其从一手房东那里转租来经营的。说着,许某掏出三份“租赁合同”,上面签着他和一手房东的名字,身份户籍、租赁条款等信息也一应俱全。“我懂法,只是一时被利益冲昏头脑才动了无证经营的念头,我愿意接受处罚、痛改前非。”许某一脸真诚,咬定自己就是前来自首的日租房房东。但办案经验丰富的民警,其实一直在静静看他“表演”。

原来,在看到“租赁合同”第一眼,民警就发现异样——合同上虽然信息齐全,但纸质粗劣随意,上面的字迹墨痕十分清晰,根本不像许某所说,是“很久以前签订的”,反而像临时打印签署的。于是,民警进一步询问许某日常招租渠道及相关客人订房联系信息。这时,许某目光躲闪,“平日联系招租的手机目前在我女友手里,无法查看。”当民警要求联系其女友将手机送来时,许某慌了,直接以“女友有家室且人在外地,不方便联系”为由拒绝。在接下来半个多小时的问询中,许某更是答非所问,无法自圆其说。

撑着“演”了近一个小时,许某突然急了,“我就是房东,今天就是来自首的,赶紧拘留我!”这反常举动更加深了民警的怀疑。最终,架不住警方攻势,许某低头承认,自己是顶包的。“我通过微信,与日租房房东协商好,以每天700元的价格代拘……”许某交代,在来派出所“自首”前,他还和房东见了面,伪造合同、确认“违法细节”。

目前,许某因涉嫌“虚假证言”被行政拘留十日,案件仍在进一步深挖中。

今日说法

谎报顶包也会被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规定,“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在此,民警提醒,提供虚假证言等一切妄图使违法犯罪嫌疑人逃避打击的做法最终只会害人害己,断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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