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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阳台违建「楼顶怎么利用不算违建」

来源:   2022-12-20 10:16:14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王琪鹏 通讯员 刘满清

高空楼顶违建、三层露台违建、倚墙违建……面积小的几平米,大的竟然有上百平方米。记者从城管执法部门了解到,为恢复楼体结构,崇外街道正在对辖区内80余处2000余平方米在账违建进行拆除。城管部门提示,小区楼顶、露台等地属于公共区域,严禁私搭乱建。

7月21日上午9时许,拆违人员对国瑞城中区一处位于三层露台的违建阳光房进行拆除。施工前,由街道工作人员、城管队员、民警等组成的拆违小组,再次入户走访与房主沟通,确保施工环境安全后才开始拆除工作。不多时,这座违建阳光房即被拆除完毕。为恢复楼体功能,街道后续还将组织工人进行防水施工。

崇外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董经纬介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小区楼顶、露台等属于公共区域,由该栋建筑物所有业主共同拥有,全体业主享有共同管理、共同使用的权利。但部分人在楼顶、露台私搭乱建,将公共区域变成了“私人领地”。这种行为不但侵犯了其他业主的权利,还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而且,高空楼顶违建因为位置高、隐蔽性强,日常巡查很难被发现,后期拆除难度大,是拆违工作的难点。

“一些违建当事人是我们前期做了大量工作谈好的,但有时也会遇到临时反悔的情况。”董经纬介绍,对于拒不配合拆除工作的,执法部门将依照相关法规启动拆除程序,相关拆除费用也将由当事人承担。

据了解,崇外街道此次将拆除违建80余处,总面积达2000余平方米。从6月下旬开始,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入户调查、宣讲《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开展拆违前的准备工作,并于7月13日开启第一阶段拆除行动。目前,第二阶段拆除行动已正式启动,全部拆除工作将力争在9月底前完成。崇外街道办事处拆违三组组长郝勇介绍,拆除完毕后,将对楼体结构进行恢复,保障居民居住环境有序和安全。

城管执法部门提示广大市民,楼顶、露台等地属于公共区域,严禁加盖房屋、改变楼体结构。对于此类违法行为,执法部门将发现一起、拆除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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