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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土地增值税和个税只对二手店等非住宅增加转让交易税

来源:网络整理   2022-06-04 13:05:50

从现在起,武汉将对单位和个人的二手房、二手店、二手写字楼增加转让交易税。其中土地增值税和个税只对二手店、二手写字楼等非住宅征收。昨日,市地方税务局、市房管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存量房转让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对二手房转让相关税费进行了五个方面的调整。

《通知》规定转让二手房的单位和转让非住宅二手房的个人要依法缴纳土地增值税,实行“先预征用,后清算”的办法。也就是说,房地产单位和个人先向税务机关缴纳土地增值税,凭完税证明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权属转移登记手续。转让完成后30日内,纳税人应将土地增值税清算申请材料报送税务部门进行最终清算。

武汉现行土地增值税税率为普通住宅1.5%,非普通住宅3%,非住宅(商铺、写字楼)房地产5%。

转让存量房屋的单位和转让非住宅存量房屋的个人,依法需要免征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出具税务机关的原免税证明,并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通知》规定,个人能够提供合法、完整、准确的非住宅转让相关证明,并能正确计算应纳税额的,由审计机关征收个人转让住房增值税,按应纳税所得额的20%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未提供合法、完整、准确的相关凭证,未正确计算应纳税额的,按照应纳税额的3%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通知》规定将房屋转让给个人使用5年以上取得的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该房屋是家庭唯一的客厅。

《通知》规定,凡在我市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以下简称“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均按实际缴纳“三税”的2%征收地方教育费附加,营业税及房地产交易附加费由5.775%调整为5.8%。

对捐赠的房屋(包括住宅和非住宅)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属于非税收入范围的捐赠人和受赠人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不属于非税收入范围的受赠人,以及转移捐赠房屋的受赠人,适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在武汉新的“限购令”中,商业地产不仅限于购买。新政一出,商店、写字楼、商业小户型都欣喜若狂。甚至有开发商说,商业地产的春天来了。

武汉高盛智信商业房地产公司总经理梅琳表示,住房受到限制,资金没有出路,而商业房地产是一个很好的目的地,但他没有想到会这么快出台相关政策来限制商业房地产的转让。

昨天,新的税收调整政策一出台,商铺等转移成本大幅上升,无疑打击了非住宅物业。方毅的评论是,调整存量房屋转让的税收政策可能是扑灭商业房地产的最后一把火。

据计算,一个50平米的商铺,如果价格是100万,那么经过调税,至少要多花8万。精装小户型规划商业用途,50平米一套50万,多4万。

梅林说,商业地产转让的成本肯定会大幅增加,但很难说会对商业地产整个市场产生多大影响个人转让住房增值税,因为很多人购买商业地产是为了出租,而不是为了短期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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