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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家庭共济怎么用?有何条件?国家医保局详解

来源:中新经纬客户端   2021-04-23 14:39:01

国新办22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对于建立健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措施中,允许家庭成员共济的变化,国家医保局进行详解。

有媒体问:在建立健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措施中,允许家庭成员共济这一变化引起了群众的广泛关注,能否详细介绍一下什么是家庭共济?有哪些使用条件?

对此,国家医保局待遇保障司负责人樊卫东介绍,在这次改革措施中,有一个很大的机制创新,就是由个人账户实行家庭共济。实际上这次改革是两个共济,一个大共济,一个小共济。

大共济是建立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在全体参保人群范围内来实行共济保障;小共济就是家庭小共济。

具体措施上,就是原来由职工个人账户使用的范围,现在范围拓展了,初步讲是三个方面,第一方面,原来只能个人用,现在由个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发生的个人支付医药费用,现在可以由个人账户来支付。第二方面,在定点药店购药的,原来只能个人用的,现在在定点药店购药、购买医疗器械、购买医用耗材,都可以用家庭成员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第三方面,可以用于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

樊卫东提到,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职工医保基金分两大块:一是统筹基金,就是大池子;二是个人账户。这次说的家庭共济是对个人账户而言实行的家庭共济,不是指统筹共济的大池子。

对大池子的统筹基金,仍然是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根据参保缴费的情况来享受相应的待遇。也就是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享受统筹基金报销的相应待遇,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享受居民医保基金报销的相应待遇。统筹共济就是说大池子,大池子的范围越大,参加的人越多,保障能力越强,基金可持续性越好,这是社会保险最鼓励的。

对于个人账户,包括大池子报销之后的待遇。统筹基金报销之后的个人自付费用,可以通过本人现金支付,也可以通过个人账户支付,将来个人账户支付的时候,不只可以支付本人,也支付家庭成员,配偶、子女、父母,这是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这个小范围的共济。

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陈金甫补充道,一方面是个人账户新计入的少了,用一个新的机制逐步取代它的功能,另一方面个人账户的存量基金使用范围放宽了、激活了,但是有定向项目、定向人群,等于说是扩大了小共济的范围,激活了基金的使用,体现了制度本身的人文关怀。

陈金甫同时强调,个人账户也不完全是个人随意使用或者是无限扩大范围。如用于公共卫生、体检、旅游、购买各种保健品,这些有明确规定不允许。

对此,陈金甫解释,个人账户的使用在你,但个人账户仍然是基于社会保险法以及相关法律设计的基金,这个基金是用于社会保险的,用于疾病风险,用于定向使用,防患于未然,用基金池子来进行基金支付,是代你筹这笔钱、用好这笔钱、管好这笔钱、解决你的疾病风险的。这方面希望大家在理解上能有一个清晰界定,避免把个人账户单纯理解为个人所有,希望无限扩大它的功能,这里就混淆了个人的责任和社会责任的区别。(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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