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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公告 | 柳南、柳北、城中、柳东5宗地块挂牌出让

来源:柳州焦点   2021-02-22 15:04:59

经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5宗(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其他规划指标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规划设计条件执行。

上述宗地的竞买起始价不包含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税费。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上述用地内的树木、绿化及原有管线(包括电力线及设施、通讯、自来水、排水、燃气等)、人防设施、基础设施的改造和迁移由竞得人负责实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二、竞买申请人资格要求

P(2021)10号地块:竞买申请人需具有2019年8月8日柳州市公开征集旧城改造土地熟化项目公告项目中同一批次任意一个项目的土地熟化人资格,并具有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土地熟化人资格证明文件。

P(2021)11号地块、P(2021)12号地块、P(2021)13号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地块的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提交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竞买协议》;联合体各成员均须符合竞买人资格要求。

G(2021)16号地块:竞买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不接受自然人、其他组织和联合竞买申请。竞买申请人必须取得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对竞买人拟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入园条件的审核意见。

三、出让条件

(一)P(2021)10号地块

1.竞得人需在柳南区中铁物流园及周边旧城改造土地熟化项目范围内向政府提供建筑面积不少于36689平方米的住宅,政府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并由柳南区人民政府监督实施。同时,在土地成交后30天内,竞得人需与柳南区人民政府签订《中铁物流园及周边旧城改造土地熟化项目安置房交付协议》;

2.该宗地需开展场地环境初步调查,若经调查存在污染的,需待该地块土地一级整理单位按规定完成修复治理后再交付土地。地块未完成风险管控和修复治理的,不得开工建设与风险管控和修复治理无关的建设项目;

3.地块内需配建:

10号地块:(1)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权属归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所有;(2)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权属归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所有;

11号地块:(1)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权属归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所有;(2)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权属归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所有;(3)幼儿园,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权属归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所有;

12号地块:(1)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权属归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所有;(2)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权属归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所有;(3)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权属归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所有;(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权属归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所有;

4.竞得人需与地块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签订《柳州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协议书》。

(二)P(2021)11号地块

1.竞得人必须按照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柳州市柳北区白沙村城中村改造实施方案》,及白沙村村集体认可的安置方案实施,并由柳北区人民政府监督实施;

2.竞得人需在白沙村城中村改造范围内提供建筑面积不少于7500平方米商业面积、58771平方米住宅及配套面积及230个地下停车位,用于回迁安置,政府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提供的商业、住宅及配套、地下停车位安置方案(含套型、位置、面积等)需经白沙村村集体认可,并由柳北区人民政府监督实施;

3.安置房的建设规模、建造标准等须符合《柳州市柳北区白沙城中村改造实施方案》要求,并由柳北区人民政府负责监督落实;

4.地块内需配建:(1)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权属归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所有;(2)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权属归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所有。

(三)P(2021)12号地块

1.地块须推广应用装配式建筑“三板体系”(即预制叠合楼板、预制内隔墙板、预制楼梯),项目各单体均采用“三板体系”;

2.地块应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作为技术支撑,鼓励采用“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开展建设;

3.竞得人需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签订地块项目装配式建筑履约监管协议书;

4.地块内需配建:(1)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权属归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所有;(2)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权属归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所有。

(四)P(2021)13号地块

 1.地块二需配建:(1)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权属归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所有;(2)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权属归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所有。(3)幼儿园,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权属归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所有;

 2.竞得人需与地块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签订《柳州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协议书》。

(五)G(2021)16号地块

竞得人须按照以下标准实施建设:

1.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238万元/亩;

2.交地后第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及以后每个年度,年上缴税金不低于6万元/亩;

3.项目达产后,年工业总产值不低于280万元/亩;

4.环境标准:项目投产后按相关行业标准达标排放;

5.竞得人须在成交后与柳东新区管委会签订投资建设监管协议并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附件,由柳东新区管委会监督落实。

四、挂牌交易竞价规则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且不低于底价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21年3月2日起从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网站和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挂牌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21年3月2日至2021年3月23日,到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3日18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1年3月23日18时前确认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柳州市高新二路河东综合服务楼6楼);挂牌时间为:2021年3月14日9时至2021年 3月25日10时。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柳州市高新二路河东综合服务楼6楼

联系电话:0772—2804619  2811226(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772—2833271  2810217(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

来源: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

责编:F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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