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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州:优化营商环境 创新审批服务 推动项目早落地

来源:中国经济网   2021-12-20 18:39:24

为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不断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能,优化营商环境,福建省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牵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各阶段牵头部门健全民企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会商联审机制,提高项目审批服务效率,促进项目快速落地建设。

实行一窗受理快捷服务。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咨询服务窗口,依托泉州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行政服务平台”建设“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将项目审批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四个阶段,纳入“工建一窗”,实行“一站式”服务。各审批阶段均实行“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运作模式,牵头部门制定统一的办事指南、申报表格,每一审批阶段申请人只需提交一套申报材料,最大限度满足便民化的办事需求。

持续优化流程审批提速。进一步优化投资建设总体流程,简化审批要件。推动多部门同类事项联合审批,按照“一窗受理、内部流转、联合审批、限时办结”的并联审批机制,开展牵头部门为主、协办部门配合的会商会审,运用“多评合一”“多测合一”信息共享等手段,会商联审通过即予审批。对投资项目在立项审批、规划审批、施工审批、验收审批各阶段中所涉及的多部门独自履行的评审、踏勘(测绘)、验收审查审批工作实行“联合评审、联合踏勘、联合验收”。投资项目审批过程中结合超时默认制度与倒逼机制,明确工作目标,把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人,充分发挥咨询服务组各成员单位的主观能动性,全面梳理本行业投资项目涉及的准入条件、政策法规、审批事项(含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审批条件、申请材料等要素)和服务流程。统一汇总并形成一套表格、一套资料、一本指南,最大限度地简化、优化工作程序,有效降低企业制度性成本,加快投资项目建成投产。

推进简化要件材料复用。项目受理后,审批部门将项目相关的基础申请材料、审批结果全部归入项目专属档案进行管理及调阅利用,原则上“一个项目一套材料一个档案”。同时,梳理复用材料目录,复用材料根据其在对应事项中的复用方式,可无需提供原件或不提交纸质材料。

为确保重点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见效,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还建立了“重点项目审批服务台账”,设立项目服务快速通道,明确牵头部门职责,实现集中审批、并联审批,定期深入企业和项目工地开展上门服务,推动重点项目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与此同时,泉州市将审批模式统一为“同步协调推进”模式,由“串联审批”向“并联审批”转变,评审勘验由“独立”向“联合”转变,办理时限由“不断承诺”向“马上就办”转变,项目业主由“往返跑路”向“全程代办”转变,运行方式由“人工纸质”向“互联网+”转变。(周卫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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