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高端访谈 >

许昌市直考核招聘教师「许昌市委」

来源:   2023-05-14 18:16:45

许昌市直学校2020年考核招聘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市直学校教师结构,结合我市市直学校实际情况,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考核招聘教师79名。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1.市直普通高中学校:国家原“985”、“211”院校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2019年毕业未就业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2020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市直初中、小学(含东城区、示范区)、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原“985”、“211”院校以及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2019年毕业未就业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2020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79名,详见附件1、附件2。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和任职资格要求;

5.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1.符合“招聘对象及范围”要求,最高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学历的,限第一批次录取,不含其联合办学和独立院校。

2.2019年毕业生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应教师资格证。许昌工商管理学校招聘岗位对教师资格证不做限制;许昌实验小学招聘的“体育(排球方向)”岗位需提供排球项目运动员称号或排球项目裁判员证书或排球项目教练员证书。

3.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及要求。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市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现役军人、不能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试用期未满的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许昌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xuchang.gov.cn)和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axc.hrss.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相关事项

报名方式:采取扫码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30日至12月2日。

(2)报名二维码:

扫二维码后,报名者发送本人报名材料,文件名标注为“本人姓名 许昌市直学校2020年考核招聘教师报名”。

(3)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2019届毕业生报名时提交的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资料,本人填写的《许昌市2020年考核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两份(附件3),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两张。

2020届毕业生报名时提交的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资料,本人填写的《许昌市2020年考核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两份(附件3),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两张。

附件3

报考者可在许昌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xuchang.gov.cn)和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axc.hrss.gov.cn)自行下载相关表格。

(4)通过报名资格资料审查的考生,在许昌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xuchang.gov.cn)公布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名单,并于2019年12月5日--6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相关获奖证书证件等原件进行面试资格确认并领取《面试通知单》。

面试资格确认地点:许昌市教育局2116房间(龙兴路创业中心B座21楼)。

本次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与整个招聘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与相关信息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事项,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及聘用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面试

对领取《面试通知单》的考生集中组织面试。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以《面试通知单》通知时间为准。

面试分为试讲和答辩两个环节。试讲内容为应聘学科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答辩内容为教育教学相关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总成绩=试讲成绩×50% 答辩成绩×50%。

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答辩成绩高的优先聘用,如答辩成绩也相同,则现场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加试成绩不影响其他人员原有排名。

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小于拟聘岗位数时,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低于本场面试考生平均成绩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和考察

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根据同岗位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的项目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规定执行。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出现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照规定程序和管理分工办理聘用、入编等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一个月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新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向审批机关备案后,用人单位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政策咨询

联系电话:0374- 2699823

相关文章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