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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税总局:涉及纳税人1100户税收规模超1.9万亿

来源:网络整理   2022-08-25 13:04:17

证券时报记者 曾福斌

随着全面实施营改增时间的临近,4月12日,财政部、国税总局相关负责人国新办举行政策吹风会,就如何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中央和地方收入如何分配、税率精简等大家关注的热点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涉及纳税人1100户 税收规模超1.9万亿

对于此次营改增试点的主要内容,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将其概况为“双扩”:一是将试点范围扩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实现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试点完成后营业税将退出历史舞台。二是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比较完整地实现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

据国税总局副局长汪康介绍,营改增自2012年先后在交通运输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试点以来,四年累计减免增值税6千多亿元,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的转型升级,特别是大力地推进了现代服务业的快速发展。

汪康称,这次营改增与以往相比,涉及到的试点企业有1100多万户,是原试点企业户数的7倍还多,试点企业的税收规模超过19000亿,是原试点企业的4倍多,今年减税规模5000多亿元二手房营业税新政策2016,减税的力度也是空前的。

汪康介绍二手房营业税新政策2016,“目前,税务系统各项营改增准备工作进展顺利,已完成了准备工作量的80%。改革的配套文件已经出齐,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就营改增政策征管文件已经出台了16份,10万字,征管的移交工作已基本结束。”

对于营改增的意义,史耀斌称,这次全面推开营改增的政策取向,突出了推动服务业特别是研发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可以有力促进产业分工优化,拉长产业链,带动制造业升级。同时,营改增通过统一税制,贯通服务业内部和二三产业之间抵扣链条,从制度上消除重复征税,使税收的中性作用得以充分发挥。这有利于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对完善我国财税体制有长远意义。用政府收入的“减法”,换取企业效益的“加法”和市场活力的“乘法”。

二手房交易税负略有降低

此次全面营改增的目标之一就是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但具体如何落实呢?

史耀斌表示,一是把过去营业税中的优惠政策平移到增值税制度里面来,继续延续,比如说养老、医疗、教育、金融机构的同业往来等等,继续实施免税。对于一些老合同和老项目继续实行政策平转,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征税,和过去计税的办法一样。对于一些特殊的项目实行过渡性的安排,完全可以保证税负只减不增。

二是政策执行方面,我们要求包括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内所有财税干部,帮助培训企业的财务人员,理解好这次营改增的政策是怎么制定的,政策的内涵是什么,怎么样在新的增值税机制之下申报纳税,使前面所说的政策不折不扣的全部落实到位,以免出现误解、误判或者人为制造出一些税负增加的情况。

此外,汪康也强调,企业要学习好营改增的政策,领会精神,调整管理、决策的思路,还要执行好增值税的政策,如果企业决策不好、操作不好,也有税收风险。

而对于大家关注的二手房税收,汪康表示,我们配合财政部在研究个人住房征税问题时,也是非常审慎的。归纳起来是两个字:稳定。有两层意思:一是个人二手房的交易在税收负担上要保持基本稳定。过去二手房营业税的征税政策和免税政策这次都平移过来了,过去征营业税5%,现在改为增值税还是5%。过去的5%时,如果房价是100万元的话,100万乘5%,交5万元的营业税;现在如果房价还是100万元的话,是100÷(1+5%)×5%=47600元,少交税2400元。相当于原来营业税负担是5%,营改增以后的税收负担是4.76%。

“过去100万是含税价,现在增值税按照不含税价来征税,税基不一样,所以个人营改增以后交易二手房税负没有增加,而且还略有降低。”汪康说。

央地收入分配正研究

税率档次将精简

营业税绝大部分属于地方政府的收入,增值税是中央和地方的共享收入,75%归中央政府,25%归地方政府。对于营改增后中央及地方政府的税收分配,史耀斌表示,目前财政部正在研究过程中,研究的总体原则是要保持中央和地方财力格局总体稳定。研究出来以后,再找机会向大家通报。

目前,中国的增值税分四个档次,17%、13%、11%、6%。

史耀斌表示:“与世界上100多个实行增值税的国家相比,我们的税率档次是比较多的国家之一。较多的税率档次,存在一定的税收漏洞,也会带来一些税收管理上的复杂性,因为必须区分什么是低税率、什么是高税率等等,因此要简并。”

史耀斌表示,税率档次简并是肯定的,但不是5月1日全面实施营改增后就简并,而是要根据增值税的运行状况,企业税负的变化程度和经济发展的要求,在增值税立法时统筹考虑。

此外,对于近日财政部调整行邮税政策,史耀斌称,这次跨境电商的税收政策调整是一种完善,实际上并没有改变原有的税收政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主要区分物品和货物,按照关税条例,对个人自用、合理数量之内,通过邮递进口的物品征收行邮税。对于货物,按照一般贸易进口的方式来征收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如果是应税消费品还要增收消费税。

史耀斌称,“行邮税是一个综合性的税率,包含了这三项税种要素在里面,只不过原来实行四档税率,10%、20%、30%、50%,4月8日起调整为三档,税率为15%、30%、60%。这次调整进一步加强了对物品进口和货物进口的税收管理,不仅不会影响到老百姓的利益,而且对中国消费结构的升级,促进国内消费品不断创造品牌,便利国内消费者进行消费都有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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