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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这些地方暂停服务了吗「许昌哪好玩」

来源:   2023-01-06 16:16:01

大河网讯 为有效应对疫情,防止疫情扩散蔓延,许昌这些单位发布最新防控公告,对外服务暂停。

许昌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暂停对外开放业务大厅的公告

为避免人员聚集,有效阻断新冠肺炎疫情扩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许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2022 年1号)要求,我市中心城区住房公积金业务大厅暂停向社会开放,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2年1月5日起,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直业务大厅和魏都区、建安区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暂停向社会开放,恢复开放时间将根据我市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禹州市、长葛市、襄城县、鄢陵县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严格遵照当地疫情防控通知执行。

二、业务大厅暂停开放期间,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市民中心、i许昌手机App、河南省政务服务网等正常运行,住房公积金“线上”业务正常开展。

三、业务大厅暂停开放期间,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大厅及各县(市、区)业务网点咨询电话保持畅通。

咨询电话:

市直业务大厅:0374-2676161

魏都区管理部:0374-2667558

建安区管理部:0374-5161359

禹州市管理部:0374-2079755

长葛市管理部:0374-6189733

鄢陵县管理部:0374-7185998

襄城县管理部:0374-3585571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许昌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2年1月4日

关于暂停许昌市民之家窗口服务的公告

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避免人群聚集,防止交叉传染,切实保护群众的生命和健康安全,按照许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政务服务大厅等人员密集场所暂停营业。现将许昌市民之家暂停开放窗口服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倡导进行线上办理。建议通过政务服务“网上办”、“掌上办”等线上方式办理业务。

方法一:搜索“河南政务服务网”,或访问:https://www.hnzwfw.gov.cn/进行网上办理。

方法二:从应用商店下载“豫事办”App,注册并登录后,使用App办理业务,或打开您的支付宝,搜索关键字 “豫事办”实名认证后,您可以办理省政府推出的便民服务。

方法三:从应用商店下载“i许昌”,下载安装后即可足不出户,办理政务服务事项。

三、恢复开放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进行调整并发布公告,请大家关注“许昌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微信公众号。暂停窗口服务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许昌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022年1月4日

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暂停线下诉讼信访活动的通告

为认真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维护诉讼当事人合法权利和保障申诉信访人诉求渠道畅通,根据许昌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自2022年1月5日起,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暂时关闭诉讼服务中心和信访接待窗口,暂停线下立案、开庭、交费、案件查询、信访接待等诉讼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代理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可通过线上立案、远程开庭、电子送达、远程申诉信访等方式办理诉讼事项。

一、网上立案、网上交费。请登录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http://ssfw.hncourt.gov.cn/)、河南移动微法院(小程序端)、律师服务平台等在线方式办理立案、交费等相关诉讼事务。

二、采取邮寄方式递交诉讼材料。网上立案审核通过后,如需递交纸质材料,可通过邮寄方式邮寄至河南省许昌市前进路东段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邮编461000。并在邮件封皮上注明“邮寄立案”和准确、清晰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提倡通过线上调处纠纷。可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微信小程序端“多元解纷”或PC端(http://tiaojie.court.gov.cn,谷歌浏览器)在线申请调解纠纷。

四、通过12368诉讼服务热线进行案件查询、联系法官、诉讼咨询等,也可以通过各业务庭联系电话联系诉讼事项,业务庭办公电话向社会公布。

五、网上信访。请登录http://ssfw.hncourt.gov.cn/或者百度“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进入到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页面,登录后在首页左侧栏目下找到“网上立案”,点击进入申诉信访。

电话信访。有专人值守电话接访,请在工作日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拨打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接待大厅电话(0374)2929116。

邮件信访。将信访材料交门卫材料转交箱,有专人负责转交信访材料,或通过邮寄方式将信访材料邮寄至河南省许昌市前进路东段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收,邮编461000。

六、本院线下诉讼活动恢复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我院官网、微信公众号公告。

特此通告

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1月5日

(李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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