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房产频道 >

非法倒卖转让土地使用权罪无罪案例「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案例」

来源:   2023-03-30 18:16:30

导语:我国《宪法》及《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有偿转让,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查和批准进行。早在1986年我国《土地管理法》就对非法转让土地的行为作出了处罚规定,此外该法也规定对于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可以适用1979年《刑法》规定的投机倒把罪。1997年《刑法》修订后取消了投机倒把罪名,同时设置了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1、刑法规定

第二百二十八条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第二百三十一条 【单位犯扰乱市场秩序罪的处罚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2、罪名详解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秩序及土地使用权。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且情节严重的行为。其中,土地管理法规是指,包括《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等法律以及相关行政法规中关于土地管理的规定。

本罪属于情节犯,必须达到情节严重时才能构成犯罪。

根据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具有以下情形的,属于“情节严重”:

(一)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5亩以上的;

(二)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10亩以上的;

(三)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20亩以上的;

(四)非法获利50万元以上的;

(五)非法转让、倒卖土地接近上述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如曾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等。

具有以下情形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一)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10亩以上的;

(二)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20亩以上的;

(三)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40亩以上的;

(四)非法获利100万元以上的;

(五)非法转让、倒卖土地接近上述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恶劣情节,如造成严重后果等。

本罪的主体包括个人和单位。单位采取双罚制。既对单位判处罚金,又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本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并且必须以牟利为目的。

3、新旧立案标准对比

2022年4月6日,为更好适应我国经济犯罪呈现出的新情况新特点,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新版《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对本罪的立案追诉标准作了修改完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2010)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2022)

第八十条[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案(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

(二)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

(三)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

(四)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五)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转让、倒卖土地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七十二条〔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案(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非法转让、倒卖永久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

(二)非法转让、倒卖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

(三)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

(四)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五)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转让、倒卖土地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本次新规针对本罪立案追诉标准作出修改,将“基本农田”调整为“永久基本农田”,其他未作修改。该调整是为了更好地衔接2019年新修正的《土地管理法》,体现了我国对于保护耕地的决心,对基本农田永久保护的价值理念。

结语: 随着我国对于耕地保护的日益重视,《土地管理法》明文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一般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的百分之八十以上”。近些年来,法院关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判决呈现较为明显的上升趋势,且部分案件还伴随着非法采矿、开采砂石的行为。

在此律师提示,土地使用权应当依法转让,以牟利为目的非法转让或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则涉嫌构成犯罪。如果对相关规定不了解或不熟悉,就有可能触犯本罪,受到行政乃至是刑事的处罚。为把握好入罪尺度,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罪轻与罪重,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相关人士或单位如果遇到此类问题应向专业律师咨询。

版权声明:本文版权归作者所有,仅代表个人观点,非正式法律意见,只用于交流学习参考。若有错误或侵权内容,烦请告知,确认后删除。未经授权,不得擅自转载。

如需转载,请私信沟通授权事宜。转载时请在文章开头注明转载来源及作者联系方式,请勿修改、删除、添加文章任何内容。

*本文图片来自摄图网

相关文章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