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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县发布调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北京肺炎疫情最新消息」

来源:   2023-06-08 16:16:44

2月17日,杭州市桐庐县发布《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全文如下: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决定对桐庐县疫情防控措施作出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0年2月4日实施的《关于在县城部分区域实施出行管控的通告》停止执行,除在高铁站、高速出口设置检查服务点外,县域范围内其他交通卡口一律撤除。对原临时交通管制措施进行调整,具体方案由县公安交警部门另行公布。

二、继续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要求,分类、分区、分级实行精准防控,坚决做到“外防输入,内防扩散”。

(一)对重点人员(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和居家健康监测等未满规定时间人员),继续实行定点严格管控。

(二)对出现新冠肺炎疫情且仍处于隔离状态的自然村、楼道单元等重点防控区域,在隔离期间实行封闭式从严管理,除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外一律不得出入。

(三)对城南街道全域和凤川街道宝心路以西区域的村(社)、小区实施闭合式管理,凭“绿码 测温 通行卡”出入。持工作通行卡人员不限次出入,持出入通行卡人员实行“一户一人、一天一次”的实名限次出入。非本村(社)、小区人员和车辆除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外,一律不得进入。

(四)全县其他村(社)、小区实行闭合式管理(出入口最多不超过2个),对进入人员实行“绿码 测温”单向检查措施。严格控制非本村(社)、小区人员和车辆进入。倡导村民(居民)实行“一户一人、一天一次”的实名限次出入。

(五)村(社)、小区房屋出租者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租户凭房东签署的疫情防控承诺书、企业复工证明或通行卡出入。

(六)工作通行卡由机关事业单位、乡镇(街道、平台)或行业主管部门核发;出入通行卡由村(社)、小区按户实名发放。

(七)所有村(社)、小区内禁止任何聚集性活动,“红事”缓办、“白事”简办。

(八)快递、外卖、配送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村(社)、小区,实行非接触式取送。

三、严格落实负面清单行业管理,电影院、KTV、棋牌室、游艺厅、网吧、酒吧、公共浴室、足浴店、美容店、培训机构、易造成人员集聚的景点、农家乐及专业市场等继续暂停对外开放。体育馆、文化礼堂、图书馆等公共活动场所继续关闭。

四、与城市运行、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企业和经营户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自行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在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下加快复工复产。鼓励空气流通的沿街商铺、便民摊点有序恢复经营。餐饮行业不得提供堂食。

五、长途客运、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分类、分时、分批、有序限量恢复运营,具体方案由县交运部门公布。

六、所有人员在公共区域、工作场所必须佩戴口罩,并配合服从出示绿码、检测体温、流量管控等要求。做到少外出、不串门、不聚集、不聚餐,自觉做好个人防护,遇到身体有异常症状要及时报告、及时就诊。

七、无法申领取得健康码的老人、小孩,可凭出入通行卡和有效证明出入。县外来桐人员的管理按照《关于在桐庐县域范围内推广使用“杭州健康码”的通告》执行。

八、县内各大中小学、幼儿园开学时间根据省市教育部门要求执行,具体时间由县教育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九、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本通告各项规定,鼓励对违反本规定人员进行举报,拒不遵守的,将依法严肃处理。各级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本规定执行,不得层层加码。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疫情防控措施,并及时公布。

本通告自2020年2月18日0时起施行。

桐庐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17日

(原标题《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编辑 李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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