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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平城市风景苑图片「为什么交房时拿不到房产证」

来源:   2023-01-07 16:16:11

“入住3年多,却拿不到房产证,孩子上学成问题,房屋也没法出售……”,说起小区房子产权证的问题,家住兴平市城市风景苑小区的业主们很是担忧。

业主反映

承诺交房一年拿到房产证,四年多了都没拿到

1月10日,兴平市的龚先生向华商报-二三里资讯反映称,他所住的城市风景苑小区,自2017年12月份交房以来至今没有为业主办理房产证,共涉及到200余户。

“我是2019年6月份入住的,买房的时候,购房合同上写的一年拿到房产证,但至今没拿到。主要牵扯到孩子读书,还有一些杂七杂八的事情,毕竟房子这么久了,我们想拿到属于自己的房产证。”龚先生说,为了此事,他们一直联系开发商,但均未得到处理。

同小区的业主杨女士称,她是2018年10月份买的房子,之后于2019年3月份装修,并于10月份入住。“我当时是全款买的,加上契税、大修基金一共交了30多万,但是我现在手上除了只有契税和大修基金的收据,没有正式发票。”

杨女士告诉华商报记者,从2021年中旬,她开始找开发商及相关部门反映此事,想尽快拿到房产证,但最终未果,她想卖掉房子,但因没有相关证明资料无法出售。

记者调查

购房合同约定交房一年办证,逾期办证承担责任

根据业主提供的购房合同显示,因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未能在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360日内取得该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处理: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年息4.3%(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

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自买受人应当完成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完成房屋所有权登记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房价款万分之2的违约金。

兴平市住建局

项目手续合法有效,办证不归他们管

1月10日,记者联系陕西新瑞置业有限公司兴平项目部相关工作人员,电话并未接通,发短也未获其回复。

随后,记者查询到陕西新瑞置业有限公司兴平项目部成立于2016年06月01日,注册地位于陕西省咸阳市兴平市西城南汤台,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销售,物业管理。

随后,记者联系到兴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该局相关工作人员回应称,该房子交易合同是有效的,签订的合同是正规的,该项目五证齐全。当记者问到房产证一事时,对方称这不归他们管,其余情况不便多说。

律师说法

不管解除还是继续履行合同,开发商均需承担违约金

就此事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根据双方的购房合同约定,如果开发商逾期办理房产证,业主有权解除购房合同即退房,亦有权继续履行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

赵良善强调,购房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违约金为年息4.3%,以及继续履行合同的违约金为每日购房款的万分之二,很明显约定的违约金过低,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业主可以要求法院将约定的违约金调高。

赵良善建议,最终是解除购房合同还是继续履行,完全由业主自主决定。不管是解除还是继续履行合同,开发商均需承担违约金,针对违约金数额,建议双方尽量友好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业主可选择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华商报记者 陈永辉 编辑 牛佩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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