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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开发商总是不愿意业主成立业委会?原因是什么?

来源:网络整理   2022-07-24 11:06:08

大部分开发商都不希望业主成立业委会,原因无他,就是业委会有一个功能:换物业。

法律上,开发商和业主是个买卖关系,物业和业主是物业服务关系。

买卖合同随着交房入住,业主把钱都给开发商了,开发商就功成身退了。

那为什么开发商总是不愿意业主成立业委会呢?

因为前期物业公司一般都是开发商自己控制的公司,或者外包的公司,说到底就是开发商的。

开发商不愿意“走”,那只有一个合理解释,就是开发商能在小区赚钱,物业公司就是开发商在业主身上继续赚钱的工具。

这个收入大致上有四面:

1、几乎所有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都是包干制而不是酬金制,开发商可以通过前期物业公司、捆绑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在小区稳定的得到利润。

(包干制,物业费花在小区里的剩余部分归物业,酬金制,物业的收入是物业费的固定比例,显然前者更适合捞钱。)

2、小区有一定的公共收益:比如大部分电梯都是公摊面积,电梯中的广告位收益就是被物业拿走的。

3、回扣:物业公司有三大回扣,保安、保洁、绿化。再加上小区内的各种工程,都是出利益的地方。

4、公建配套用房:小区一般都有会所、车位,卖房的时候给业主宣传是业主用的,但是在后面又把这些项目出售、出租,作为开发商的自持财产经营使用获取收益。开发商可以把产权偷偷办在自己名下,但是一旦保安变成业主的,他客观上就很可能无法经营。

所以,一旦失去前期物业服务公司,上述四项利益也就全没了,几乎99%的开发商都要想各种办法去破坏小区业委会的萌芽。

这就引发了一场战役,这场战役分成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业主在萌芽阶段,有人牵头要搞业委会,需要发动群众。埋伏在业主中的“卧底”就会把这个消息汇报给开发商,开发商要设法把这小部分业主消灭在萌芽中。

第二个阶段,进入正式的法律程序:召开业主大会。这个程序正常需要半年,开发商要想办法阻止这个程序或者换掉一部分业主,换成“自己人”。

第三个阶段,业委会最终还是成立了,业委会换物业的时候,老物业要想方设法不出去,本质上说,主要就是“新保安”如何驱赶“老保安”。

在这个题里,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已经是业主一方胜出了,我们从战果来说恒盛皇家花园物业,能胜出就意味着这个业委会得到了多数业主的支持,且,这群人战斗力很强。反过来也侧面就可以说物业公司的服务,大部分业主不满意。

我们不论这个业委会之后能不能干好,但是在这个节点开发商必然不算好人了。谁是正义谁是非正义,参考《让子弹飞》的黄四郎和张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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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保安死赖着不走,新保安进不来,就只有两个解决方案:要么双方肉搏,要么裁判员亲自下场。

在电影里,裁判员一直没出现,所以基本就是两拨人斗智斗勇。

但是在生活中,在这个具体的案子里,一个很重要的角色就是政府。具体点说就是市一级政府怎么定政策,街道一级政府具体怎么执行,是支持业委会,还是支持老物业,又或者,干脆睁一眼闭一眼,放任肉搏。

不同城市甚至不同街道的策略是不一样的。

从维稳角度考虑,从“营商环境”(呸)角度考虑,如果政府摆出一个禁止肉搏,但是又不作为的状态(政府没有执法权),这就等于变相的支持了开发商和老物业。

那业主就老老实实去法院诉讼恒盛皇家花园物业,要不然,你就认输吧。

如果政府不参与,不支持、不反对,那业主们其实就可以考虑行动起来,凌晨三点把老保安从小区直接撵走,新保安一入驻。根据以往案例,每当生米煮成熟饭,政府、法院总是支持拳头硬的那个。上述只是对以往案件的总结,既不代表法律的观点(执法的尺度具有地方性,每个地方执法尺度不一),也不属于我给业主的建议,我只是陈述事实。

作为一个法治社会,严格依法办事的话,就应该是业主起诉,法院支持,法院强制执行,法警把不配合执行的物业负责人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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