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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八条”出台二套房首付款不低于50%%

来源:网络整理   2022-07-03 09:06:30

中国经济网10月1日综合讯 昨天,北京天津两地相继出台楼市限购政策。其中北京出台的“京八条”规定消费者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购买非普通自住房天津将出台放松限购政策,首付款比例则不低于40%。天津方面出台的限购政策则表示实行区域性限购,要求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于天津市内六区和武清区再次购房。对此,有业内人士表示,目前全国已经有超过10个城市出台了各种调控政策,北京天津相继出台限购政策并不意外,相比来看“京八条”的调控力度最大。

“京八条”出台 二套房首付款不低于50%

北京住建委等六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本市房地产调控八大措施,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措施》中表示,将施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按照是否属于普宅、是否属于二套房而划分为四档,其中二套非普宅的首付比最高,为不低于70%。根据“京八条”,今后贷款购买商品房的贷款比例与认定条件有较大调整,如果消费者是购买非普通自住房,首付款比例则不低于40%。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面的“自住房”并非是“自住型商品房”的简称,而是平时常说的商品住宅。至于是否“普通”,此前已经有相关限定条件。根据相关规定,普通住宅需要同时满足三大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含)以下,实际成交价低于同区域享受优惠政策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

此外, 新京八条还强化了“控地价、限房价”的交易方式。严控地价,并对项目未来房价进行预测,试点采取限定销售价格并将其作为土地招拍挂条件的措施,以控制房地产价格快速上涨。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持部分住宅作为租赁房源,满足居民租房需求。有关部门还决定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销售行为的管理。对报价明显高于周边在售项目价格和本项目前期成交价格且不接受指导的商品住房项目,属于期房预售的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书、属于现房销售的暂不办理现房销售备案。对取得预售许可或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商品住房项目在销售中,要继续严格执行明码标价、一房一价规定,实际销售价格不得高于申报价格。

天津市区域性限购 主要针对非本市户籍家庭

无独有偶,在昨日,天津市政府也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并将于10月1日起实施。《实施意见》规定,天津将实施区域性住房限购,强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即在本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市内六区和武清区范围内再次购买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在市内六区和武清区范围内购买首套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

《实施意见》要求,金融管理部门要对商业银行执行国家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商业银行严格对购房人首付款核查,严禁各类机构违法开展首付贷、过桥贷等金融杠杆配资业务,维护住房信贷市场秩序,防范金融风险。对发布虚假房源消息、捂盘惜售、哄抬房价、倒卖“房号”、诱骗消费者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市场监管、房管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严肃处理。处理期间可关闭涉事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商品房或二手房买卖合同网上打印功能天津将出台放松限购政策,情节严重的,同时向社会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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