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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开发票910亿!你买的发票就是他们开的!

来源:网络整理   2022-06-01 13:05:46

近日,公安部公布了十大涉税犯罪典型案件,其中有的案件竟虚开发票高达910亿元!你买过发票吗?或许你买的发票就是他们开的!

一、公安部公布十大涉税犯罪典型案件 其中竟虚开发票910亿元!

7月31日,公安部公布了新进查处的十大涉税犯罪典型案件。具体如下:

一、安徽合肥“11.19”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2018年11月,安徽合肥公安机关根据税务部门移送的线索,摧毁了一个以邱某塔为首的犯罪团伙。经查,自2017年以来,该犯罪团伙纠集财务公司人员,大量注册空壳公司领购发票后大肆对外虚开。经深挖,发现该团伙控制空壳公司1.1万余个,涉案金额达910余亿元。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二、山东东营“2.07”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2018年2月,以犯罪嫌疑人刘某峰为核心的犯罪团伙采取“变票”方式,在无实际生产活动的情况下,将化工产品等消费税非应税产品发票变更为成品油等消费税应税产品发票,向全国9个省市100多家企业大肆虚开,涉案金额达300余亿元。

三、上海汪某良团伙危害税收征管秩序案

2018年4月,上海公安机关锁定了一个由多个犯罪团伙组成的犯罪网络。经查,汪某良为首的犯罪团伙通过非法手段控制空壳公司;詹某为首的犯罪团伙利用空壳公司进行第一层“洗票”;毛某燕为首的犯罪团伙利用空壳公司“过票”并修改品名;勾某翼为首的犯罪团伙利用空壳公司对外虚开,形成“一条龙”犯罪链条,涉案金额达110余亿元,涉及空壳公司3800余家。

四、浙江金华“12.12”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2018年12月,浙江金华市公安局根据税务部门移送的线索,组织专案组开展侦查。经查,2017年5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咸某山、张某民等人,在多地注册大量空壳公司,通过伪造合同、资金走账回流、“洗票”等方式进行虚开。经深挖,发现该犯罪网络涉及全国2500多家企业,涉案金额达500亿元。

五、天津“3.06”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案

2019年2月,天津市两个犯罪团伙通过成立10余户空壳劳务派遣服务公司,非法购买、冒用大量自然人身份信息,虚构劳务派遣业务和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大肆虚开“劳务费”、“服务费”增值税普通发票,涉案金额达40亿元。

六、河北张家口“5.06”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2019年2月,河北一个以张某纯、赵某、魏某为首的犯罪团伙于2014年以来,控制多家空壳公司,从上游企业购买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后向下游企业大肆虚开并收取开票费,涉案金额达13亿元。

七、江苏南京“2.27”骗取出口退税案

2018年10月,江苏省公安厅接到南京海关缉私局移交的线索,组成联合专案组。经过6个月的缜密经营,锁定了以姚某刚为首的犯罪团伙。经查,该团伙利用白银、铼板经简单加工组装成所谓有高技术含量的“溅射靶材组件”并出口至香港上海虚开增值税案2017,再将白银拆解后就地销售,铼板走私回流境内,大肆骗取出口退税。据统计,该犯罪团伙涉嫌骗取出口退税3.7亿元。2019年5月,专案组组织150名警力开展收网行动,抓获犯罪嫌疑人50余名,当场缴获白银5500余千克、铂金178千克。

八、辽宁“3.21”骗取出口退税案

2019年3月,辽宁省王某林等人为首的两个骗税犯罪团伙在辽宁阜新先后注册成立4家“假出口”生产企业,以皮草类货物虚假报关,并伪造虚假备案单证、虚假资金流,涉嫌骗取出口退税1.5亿元。2019年6月,专案组在北京、天津、黑龙江等地开展统一收网行动,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1人。

九、广东珠海“涉税会战六号”制售假发票案

2018年11月,广东珠海公安机关接税务部门移送的线索,发现了一个研发非法软件并套打出售假发票的犯罪团伙。经查,该犯罪团伙及网络遍及全国各地,涉案金额达300亿元。2019年5月,在公安部的直接指挥下,全国各涉案地出动500余名警力,抓获犯罪嫌疑人57名,捣毁窝点30个。

十、四川乐山“1.29”虚开增值税发票和伪造出售假发票案

2019年1月,四川乐山公安机关会同税务部门开展联合行动,研判锁定了一个重大犯罪团伙。该犯罪团伙采取注册空壳公司、收购僵尸企业等方式,大肆骗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涉案金额达7.47亿元。同时,该团伙还通过非法软件套打出售假发票,涉案金额达317亿元。3月,乐山公安机关开展第二波此收网,又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目前该案还正在进一步深挖之中。

二、严打成高压态势

公安部7月31日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机关联合税务等部门共同打击整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情况。

'/></p> <p>划重点:</p> <p>高峰通报,近年来,涉税犯罪发案量持续高位运行<strong>上海虚开增值税案2017</strong>,2018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共立涉税犯罪案件2.28万起,涉案金额5619.8亿元。</p> <p>主要特点是:</p> <p>重大案件规模惊人职业犯罪团伙流窜作案发案区域领域变化与多种经济犯罪复合</p> <p>当前,虚开骗税违法呈现出以下态势:</p> <p>“空壳企业”成为虚开发票主要载体;虚开企业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不进行申报简单粗暴地对外虚开成为虚开主要方式;“走逃失联”成为逃避打击主要方法;“配单配票”成为骗取出口退税主要手段。</p> <p>态势已经明确,2019年下半年必会对以上四种虚开企业进行严打,一旦查实,必定重罚!快Sir提醒各位老板在企业经营中每走一步都要慎重!</p> <p>看看下面这个案例,也是非常严重的虚开发票行为:上市公司董事长虚开发票被逮捕!</p> <p>三、上市公司董事长因虚开被正式逮捕 财务总监取保候审</p> <p><img src=法律量刑都会从严处理,其中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按照《刑法》相关规定,将会对企业判处罚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负责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案件启示:

众所周知,虚开发票是违法行为,严重的还要负刑事责任。

部分企业法律意识不高,只想着贪图小便宜,却没意识到现在税务机关“大数据”手段强大,加上税警合作不断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不断深化,无论你是大企业还是小公司,经营和涉税行为都在相关部门的实时监控之下,部门间联合执法“一抓一个准”,何必要为了一点眼前的利益就铤而走险?

如果被查出虚开发票,税务机关可依法对企业追缴各项税收,进行行政处罚和降低纳税信用等级,企业相关人员还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岂不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该案件给企业敲响警钟,切莫因小失大,捡了芝麻丢西瓜,得不偿失!

四、企业开票风险提醒

税法神圣不可侵犯,依法纳税是每个企业应尽的义务。因此,在面对发票问题时,快Sir提醒:企业要谨记 “票货款”三流一致。

应谨记以下几点风险提示:

第一,企业要摒弃虚开发票的念头,严格财务部门监督和管理制度,建立起票、货、款三流一致的发票风险内控机制。

第二,企业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买卖、支付货款和取得发票等业务,确保业务的真实性。

第三,面对“发票诱惑”时,纳税人应自觉守法经营,依法诚信纳税,切莫存侥幸心理,因小失大,最终承担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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