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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契税调整「河北9月1号房产契税新政策」

来源:   2024-01-21 12: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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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29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关于河北省契税适用税率等有关事项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授权,河北省契税适用税率为百分之四。其中,个人购买普通住房适用税率为百分之三。《决定》将于2021年9月1日起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同步实施。

3%和4%!这个契税税率,是不是有点高?以我们石家庄为例,现在实际执行的契税税率集中在1%-3%这个区间,只有家庭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且面积大于144平米的,才适用4%这个税率。所以这条消息一经发布,立刻在朋友圈引起误读,有人惊呼,契税要涨了,买房成本又加重了!

(石家庄现行契税税率)

果真如此吗?对于这则传言,河北省税务局作出权威解读,主要内容如下:其一,我省现行的契税税率为优惠税率,它是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作出的。 其二,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以及我省的《决定》生效后,对于自然人涉及房地产交易环节的契税优惠政策,仍按财税[2016]23号这个文件执行,购买家庭住房的契税优惠政策保持不变。

上面这段说法太过官方和专业了,咱们做个阅读理解划重点,中心意思就是:9月1日后,居民家庭购房适用的契税税率跟之前完全一样,不会涨!这下,你是不是可以放心了?

除了确定本省契税适用税率外,《决定》还明确了契税法第七条两种情形免征或者减征契税的规定,看看你是不是在免征、减征之列——因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对于成交价格不超过补偿部分的免征契税,超出部分征收契税;对于房屋产权调换或土地使用权置换且不支付价格差额的免征契税,支付价格差额的,对价格差额部分征收契税。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权属的,免征契税。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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