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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富滇银行原副行长曹艳丽被提起公诉

来源:中新经纬   2022-09-14 16: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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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经纬9月13日电 据高检网13日消息,云南检察机关依法对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行长曹艳丽涉嫌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提起公诉。

近日,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行长曹艳丽涉嫌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一案,由云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昆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曹艳丽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昆明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曹艳丽利用担任昆明市商业银行副行长、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在担任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信用审批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滥用职权,违规干预贷款授信审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曹艳丽简历

曹艳丽,女,汉族,1963年6月生,贵州习水人,中共党员,大专学历,1983年9月参加工作,2000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3年9月至2008年1月,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昆明市支行、昆明中山城市信用社、昆明城市合作银行、昆明市商业银行工作;

2008年1月至2020年1月,任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行长、工会主席(期间先后兼任丽江古城富滇村镇银行董事长、曲靖富源富滇村镇银行董事长、老中银行副董事长);

2020年1月至2021年12月,任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行长(省委管理)。(中新经纬APP)

来源:中新经纬

编辑:吴晓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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