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新闻 >

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一)_社会万象_光明网

来源:网络整理   2022-08-13 10:04:30

(一)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选房家庭务必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出具健康码绿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保持个人间距,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引导和管理,有序等候,积极配合做好登记、检查、限制进入等防控工作。如参加人员在21天内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驻留史或其他任何疑似情况的,须授权委托其他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合格家庭每户限1人进入选房现场,主申请人情况特殊,需家人陪同除外。

(二)合格家庭中,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人数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非共同申请人的其他家庭成员,不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但应当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中关于住房和住房补贴的规定。

(三)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规定,合格认租家庭有如下行为之一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

1.排序到位,有其对应标准的房源但未选房的;

2.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时间交付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合同的。

深圳保障性住房统一轮候信息系统_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首次集中轮候册_深圳住房轮候公示查询

上述行为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库,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首次集中轮候册,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再次提出轮候申请。

(四)选房结果将在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 )公示。

深圳住房轮候公示查询_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首次集中轮候册_深圳保障性住房统一轮候信息系统

(五)本次配租结束后如有剩余房源,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将收回另行分配。

(六)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本次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家庭住房、人口、户籍、婚姻状况、抚恤定补优抚及残疾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如实申报;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已选定住房的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首次集中轮候册,不予签订租赁合同。

(八)签约完成后,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对承租家庭的信息进行核查,如发现承租人存在不实申报、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将按照《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对承租人清退并处罚。

相关文章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