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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一轮医保制度改革来了 《实施意见》将从这些方面产生影响

来源:搜狐焦点杭州   2021-01-02 07:05:05

紧急情况先救治后付费 特殊群体特定疾病医药豁免……

都市快报健康是幸福生活的根本,有了健康这个“1”,紧随其后的“0”才有意义。医疗保障制度为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保驾护航。昨天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截至2020年11月底,浙江省基本医保参保人数5541万人,户籍参保率稳定在99%以上,基本实现应保尽保。但是,随着人民群众对健康福祉的需求日益增长,医保事业发展不充分不平衡问题也逐步显现,比如制度碎片化、筹资待遇不均衡、精准保障能力不强等。

今年2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启动新一轮医保制度改革。12月6日,浙江省印发具体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提出建设公平、精准、赋能、数字、绩效、法治“六个医保”的改革任务和具有浙江先行特色的24项改革创新举措。

率先在绍兴、舟山试点 2022年将全面做实基本医保市级统筹

目前,浙江有71个职工医保统筹区和73个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区,但因为统筹区比较散,统筹层次比较低,政策和制度都不统一,造成了参保人享受医保待遇的不统一、不公平。

如何破除医保制度碎片化,让医保制度更加公平?《实施意见》提出,要做实基本医保市级统筹。目前已经选择在绍兴、舟山开展市级统筹试点,这两地在2021年要全面做实,从2021年1月1日开始实现基金统收统支。到2022年,统一全省医疗保障政策框架,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这也是浙江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第一步目标。

接下来,浙江还将循序渐进实现两个目标:到2025年,初步形成“整体智治”的现代化医疗保障治理体系;到2030年,全面建成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救助共同发展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

紧急情况先救治、后收费

让困难人员也能看得上病、看得起病

对于个人而言,健康是享受幸福生活的前提;对于社会而言,健康是开创美好未来的根基。

《实施意见》特别强调,在面临突发疫情等紧急情况时,确保医疗机构先救治、后收费,建立特殊群体、特定疾病医药豁免制度,分级分类免除医保目录、支付限额、用药量等限制性条款。

“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小康路上一个都不能少,医疗保障也不能漏掉任何一个人。

2019年,浙江全省资助参保金额达到6.08亿元、资助参保人员94.21万人,全省各级救助医疗费用达到17.22亿元、医疗救助达到653.96万人次。医疗救助对象大病保险的起付线降低50%,对医疗救助对象大病保险合规医疗费用支付比例,在一般人员的基础上再提高5个百分点。

下一步,浙江还将进一步加大政策倾斜力度,有效减轻困难人员大病医疗的费用负担。

《实施意见》提出,合理设置不同级别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适当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比例;降低困难人员医疗成本,合理控制困难人群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比例;提高重特大疾病和多元医疗需求保障水平,支持医疗互助有序发展。

省财政厅表示,还将资助低收入农户参加医疗补充政策性保险。各级财政部门安排专项资金,通过商业保险市场化运作方式,将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住院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和医疗救助后的自负部分纳入赔付范围,让低收入农户看得上病、看得起病,得了大病基本生活能够得到保障。

数字医保推动医疗机构检验结果互认共享

基层门诊高血压、糖尿病报销比例提高到60%以上

政府数字化转型,医保领域也要进行数字化转型升级,提升医保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为老百姓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医保服务。

《实施意见》指出,要推广电子票据、电子病历,推动医疗机构检验结果互认共享,完善“互联网+医保”线上结算管理新服务模式,推进远程医疗、线上复诊、网上配药等服务。全面推进医保公共服务事项“掌上办”“网上办”,实施全省无差别通办,开展医保经办事项全时段线上自助服务。

面对高血压、糖尿病等影响人民群众健康、加重人民医疗负担的慢性疾病,浙江依托县域医共体这个平台,让老百姓在家门口就能够看病、配药。医保部门将高血压、糖尿病在基层门诊报销比例提高到60%以上,同时放宽了门诊配药时限,根据病情需要,可以将一次处方的配药量从4周延长到12周。

同时,财政和卫生健康部门对基层医务人员开展慢性病管理进行绩效激励,采取“标化工作当量法”来加强高血压、糖尿病健康管理的绩效考核,鼓励基层医务人员做好慢性病的社区防控和管理。还有“互联网+”分级诊疗、“互联网+”签约服务,为居民提供包括健康咨询、健康教育、预约转诊、用药规范、定期随访等全流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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