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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房产税免征条件「上海房产税免征申请」

来源:   2023-05-29 10:16:25


沪籍沪籍单身:在2011年1月28日之前与父母(上海户籍)共有住房,同时具有购房资格,首套免征。在2011年1月28日之前与父母(外地户籍)共有住房,父母符合外地家庭减免房产税条件的,子女单身只要有购房资格,首套免征。

2.沪籍家庭

家庭名下在沪无住房,免征夫妻双方在2011年1月28日之前各自与父母共有住房,且家庭名下无任何住房,有购房资格属首套即免征;若家庭名下有其他住房,则房产税认定上属于家庭二套,与父母共有房屋所占份额的面积也需要计入应税面积。


非沪籍外地家庭:若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已连续满3年或积分满120分,免征;未连续满三年或120分,可等满三年后申请退税;外籍人士:在沪的“居留许可”连续满3年并在有效期内的,免征;若未满3年先交税,满3年后可申请退税(持有B类证件、中国绿卡可免征)。港澳台:暂住证或签注连续满3年并在有效期内,或持有连续满3年的个税单/社保单/就业证可免征,若未满3年,可等满3年后申请退回已缴纳的房产税。


特殊群体客户购房,房产税的免征条件

(1)在沪军官:免征房产税。

(2)在沪就读博士:全额征收房产税,减免条件同外地家庭购房减免标准。

(3)以公司名义购入的房屋,在持有期间,仍需每半年缴纳房产税。


以下几点提一下房产税是取得房产证以后就要交的,如果是12月取得房产证,那今年是可以不用交的,往后推算一个月。逾期纳税,需到住房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缴纳,其他征收点不再受理。税务机关将按规定对滞纳税款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对经催报催缴仍拒不纳税的,税务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本市试点办法有关规定处理。同时,根据《上海市个人信用征信管理试行办法》将未纳税信息纳入联合征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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