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楼市快递 >

2020年沈阳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调、提取政策迎四大利好

来源:网络整理   2022-08-22 16:16:58

2020年已经过去,在这不平凡的一年里,中国人民战胜了肆虐的新冠疫情,也承受住疫情带来的经济下行消极影响,终于在复工复产的浪潮下,迎来了新的曙光。在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下,中国成为全球唯一经济正增长的经济体。

与此同时,中国房地产市场在经过年初短暂的“停摆”后,年中、年底的土拍市场和各开发商楼盘销售成绩,依旧能够令人感到欣慰。沈阳房地产市场交出的答卷也令人无比欣喜,而这一定离不开中央和沈阳市政府英明科学的领导,颁布了一系列房产政策。我们今日按照月份,盘点一下2020年中央和沈阳市颁布的房地产相关政策。

一月

【沈阳】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调、提取政策迎四大利好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整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沈阳市最低工资标准已上调,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的也随之上调,最低缴存基数由1620元调整为1810元。

延长“房证未发”持《购房合同》提取时限;调整偿还商贷提取方式、额度;提高租赁住房提取限额;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从4月7日开始,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1倍。

二月

【全国】央行召开2020年金融市场工作会议本次会议部署2020年六项重点工作,就房地产而言,保持房地产金融政策的连续性、一致性和稳定性,继续 “因城施策”落实好房地产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市场平稳运行。

税费优惠政策2月22日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通知,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

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并且新政策不再区分普通和非普通住宅(房屋建筑面积是否超过144平方米)。

营业税: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而此前政策仅对个人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对外销售免征营业税。

【沈阳】沈阳颁布保障房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相关政策沈阳市房产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城建局、税务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了做好在疫情防控的同时,切实解决企业生产经营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联合印发《沈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文件中的措施涉及八个项目:有序开工、保障土地供应完善管理服务、积极促进商品房入市和销售、稳妥释放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做好住房公积金缴存及使用工作、稳妥实施税费支持政策、全面做好水电气等要素保障、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等八项工作。

房产局支持闲置非住宅房屋改建为租赁住房沈阳市房产局下发《关于闲置非住宅房屋改建为租赁住房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允许房屋所有权人、住房租赁企业,将沈阳市城镇范围内权属清晰的,各类闲置的商业、宾馆、酒店、“烂尾楼”、闲置厂房、事业单位改制后腾出的办公用房等,在不影响城市功能和整体风貌前提下,申请改建为租赁住房。

非住宅房屋改建租赁住房,必须以企业法人主体实施;房屋所有权人可自行注册住房租赁企业实施;各类社会资本通过入股、合作、委托、租赁等方式,以住房租赁企业实施。

三月

【沈阳】住建厅发文辽宁要给“烂尾楼”建“超市”!辽宁省住建厅下发文件,提出要建立“超市”,推动房地产建设停滞和建成后闲置项目盘活,明确2020年辽宁省将通过让这些烂尾楼和闲置楼“入市”的措施,为原开发单位和有意向的合作单位、投资机构搭建对接平台,促进合作或项目重组,推动相关项目尽快盘活。同时辽宁省住建厅将对入市的项目加大管理和推介力度!

四月

【沈阳】放开落户限制加大政策补贴力度沈阳政府网发布全面取消人才落户限制,进一步放开落户政策,随后发布了人才落户新政补充意见,加大人才吸引力度。

1.技工学校、职业院校及以上在校生和毕业生(含往届)可在我市落户;2.取得国家认可的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可在我市落户;3.在沈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就业人员,可在我市落户;4.在我市缴纳职工医疗保险或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沈阳房屋维修基金,可在我市落户;5.在沈投资创业取得《营业执照》的经营者(含个体工商户)的可在我市落户;6.在沈购房并取得合法房屋手续的(含普通住宅、商业网点、公寓、写字间等)可在我市落户;7.凡具有我市户籍的居民,其父母、配偶、子女均可在我市投靠落户。

沈阳修订疫情期间房产政策放宽预售资金监管房产局发布关于修订《沈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及有序释放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的通知。在土地出让金缴款时间、延期交付房源、税费支持、有序释放预售监管资金4方面出台了相关扶持政策。

涉及个人不动产登记全部压缩至三个工作日以内沈阳市将实施不动产登记、交易、缴税业务“一网办、一窗办、全城办”,4月底前将一般不动产登记事项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办结,9月底前实现商品房办证和二手房买卖同城通办。

五月

【全国】集中精力抓好“六稳、六保”2020政府工作报告,强调要集中精力抓好六稳、六保工作,坚持住房不炒,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沈阳】两会重申“房住不炒”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9万个,支持加装电梯、发展用餐、保洁等多样社区服务。

2020、2021年两届高校毕业生可获入职补助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政策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出台及落实有关情况。辽宁给予家乡受疫情影响严重的省内院校湖北籍2020届高校毕业生,每人1000元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并将2020届、2021届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纳入就业见习补贴和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补贴范围。

南京房屋漏水维修基金_房屋的维修基金_沈阳房屋维修基金

六月

【沈阳】沈阳民办中小学招生重大变化沈阳市发布了关于沈阳市教育局印发的《2020年沈阳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提出“属地就近、免试派位、规范有序、积极稳妥”的指导方针。

七月

【全国】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加强金融监管住建部点名10个城市参加房地产座谈商会,强调落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加强金融监管。

【沈阳】沈阳获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沈阳市作为省会城市沈阳房屋维修基金,在3年试点期间将得到中央财政资金补助24亿元。计划三年内发展政策性租赁住房5万套,其中新增4.5万套。

学位特别紧张,各校招生政策更加严格沈阳教育局发布了2020年沈阳市中小学学区划分方案。对于学位紧张问题,沈阳2年将新建42所小学、21所初中、4所高中。

“人的争夺战”持续升级,购房补贴成重要砝码沈阳市印发《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和高新技术企业人才首次购房补贴实施细则》,对此前发布的首次购房补贴相关政策的部分内容作了补充和修改。

八月

【全国】房贷统一转换为LPR定价五大行发布公告,于8月25日起对批量转换范围内的个人住房贷款,按照相关规则统一调整为LPR定价方式。

保持调控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住建部点名6个城市参加房地产座谈商会,强调毫不动摇坚持住房不炒,保持调控政策连续性稳定性。

【沈阳】降息又落空 5年期LPR已连续5个月未变对批量转换范围内的个人住房贷款,按照相关规则统一调整为LPR定价方式。

九月

房屋的维修基金_沈阳房屋维修基金_南京房屋漏水维修基金

【全国】融资“三道红线”开始试点参与座谈会的12家房企试点实施,要求每月15日前提交《监测表》,共涉8项财务指标。

【沈阳】“沈八条”新政发布严格执行个人购买首套商品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规定,第二套商品住房首付比例提高到50%;首付款须一次性支付,禁止分期支付和“首付贷”;将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免征年限由2年调整到5年;竞配建、竞自持部分不计入商品住房开发建设成本。

一系列政策、规划围绕“国中”展开《沈阳区域金融中心发展规划(2020-2030)》正式印发,提出把沈阳建设成为东北乃至东北亚区域功能突出、创新力强、开放度高的重要金融中心。

十月

【沈阳】沈阳上榜标杆城市,营商环境再上新台阶国家发改委发布《中国营商环境报告2020》,沈阳上榜标杆城市,营商环境改革经验获得重点推广。

十一月

【全国】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十四五规划强调坚持住房不炒,租购并举、因城施策,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推动金融、房地产同实体经济均衡发展。

【沈阳】沈阳“十四五”再定调楼市,重申“房住不炒”发布《中共沈阳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坚持房住不炒。

十二月

【全国】完善长租房政策扩大保障住房供给住房城乡建设部召开座谈会强调,要时刻绷紧房地产市场调控这根弦完善长租房政策,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

高度重视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要高度重视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土地供应要向租赁住房建设倾斜。

总体而言,2020年的沈阳乃至全国的楼市政策均呈现为“前松后紧”的态势,在国家“房住不炒”的主基调下,整体楼市市场平稳发展,由此展望2021年,房产市场依旧以稳为主,出现大幅度收紧和放松的可能性都不会很大。

相关文章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