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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不得以线上可办理为由拒绝窗口受理

来源:中新经纬   2020-12-29 14:39:56

中新经纬客户端12月29日电 国家医保局网站29日发布《关于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 优化医疗保障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提出,运用老年人等群体熟悉的传统服务方式,保障老年人等群体基本需求,不得以线上可办理为由拒绝窗口受理。

《意见》称,推动服务下沉,加快实现业务就近办理。鼓励各地基层医疗保障服务进驻政务服务综合大厅,加强与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及银行系统等在参保登记缴费等工作中的业务衔接,推进信息实时共享,方便群众参保登记缴费“一站式”办理。加强与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的协作,鼓励将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异地就医转诊备案等事项下沉到相应的定点医疗机构,方便群众就医办事。

同时,各级医保部门要围绕实施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制度,聚焦医疗保障民生领域“难点、堵点、痛点”问题,针对参保登记、异地就医备案、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医疗费用手工(零星)报销等老年人等群体办理的高频事项,尽快出台一批便民、利民举措。

《意见》要求,坚持“两条腿”走路,充分运用老年人等群体熟悉的传统服务方式,保障老年人等群体的基本需求,不得以线上可办理为由拒绝窗口受理,切实发挥传统服务方式兜底作用。加强医保经办服务大厅和窗口管理,合理布局服务网点,配备引导人员,提供咨询、指引等服务,畅通家人、亲友等为老年人代办的线下渠道,满足不会上网、不会使用智能手机老年人等群体的特殊需要。

对年龄较大、行动不便等需要照顾的特殊群体,优化完善无障碍设施,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并提供预约服务、应急服务,积极推广“一站式”服务。对于老年人等群体自行运用智能化方式不熟练的,现场工作人员应主动协助其操作智能化终端设备。进一步提高医疗费用联网直接结算率,尽量减少手工报销,避免群众跑腿、垫资。

省级医疗保障部门要指导本地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加快医保电子凭证和身份证在就医购药中的应用,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培训及推广力度,便于老年人等群体方便应用。推动定点医药机构对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及身份证等介质的接入改造,鼓励在就医场景中应用人脸识别等技术。

此外,《通知》指出,对于前期传统服务方式已经被取消、被替代的,已经给老年人造成不便的,要立即恢复提供传统服务或建立专用通道。(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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