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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廉租房怎么申请「宜宾廉租房申请条件2021」

来源:   2023-12-03 18:16:10

日前,宜宾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宜宾市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1—8月工作情况的通报:

宜宾市截止8月底:基本建成危旧房棚户区改造18100套(户),基本建成公共租赁住房2033套;

竣工危旧房棚户区改造15090套(户),竣工公共租赁住房2301套;

2014年底前政府投资公租房新增分配2498套;

发放租赁补贴5019户,其中当年新增发放628户;

什么是公租房?

那这么一大波房子怎么申请

租金怎么算?哪类人可以免费住?

需要哪条条件?合同怎么签?

下面小编就此一一为你解答

宜宾保障性住房分类

目前,我市实施的保障性住房有公共租赁住房、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和经济适用住房,具体保障条件、保障标准由各县(区)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住房租赁补贴是指政府向符合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租赁补贴,支持其在住房市场自主选择租赁自住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2014年按国家相关规定,将公共租赁住房与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行统一管理,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

租金怎么算?

根据《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关于翠屏区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租金执行标准的通告》结合住建部关于公共租赁住房与廉租住房并轨的要求,宜宾市翠屏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为:

保障面积以内租金标准:

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含农民工家庭):5元/㎡•月

低收入家庭(含低保家庭):2元/㎡•月

公共租赁住房家庭人均保障面积为16㎡,超出保障面积按照市场价收取租金:

市场价租金标准: 外来务工人员家庭市场价:8元/㎡•月

居民户口低保家庭市场价:7元/㎡•月

居民户口低收入家庭市场价:8元/㎡•月。

减免租金

不仅公租房的租金会比市场价低一些

而且还对部分人群减免租金

对区民政局认定的“三无”家庭可免收租金

(无收入、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

哪些人可以申请?

城镇中等及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每个家庭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为翠屏区9个街道办事处范围内的非农业人口,且在翠屏区9个街道办事处范围内实际居住;

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新就业人员:

申请人为新就业、与单位(或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当地连续缴纳1年以上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或本市范围内省、市、区属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且已转正定级的在编工作人员;

外来务工人员:

申请人就业单位在翠屏区9个街道办事处管辖范围内;

申请人在翠屏区的劳动关系稳定,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2年以上(含2年),并连续在翠屏区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2年及以上;

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申请人需同时符合收入条件及家庭住房条件方可申请!

申请人收入条件:

家庭人均年收入符合2017年翠屏区收入困难标准为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15581元;(其他区(县)人均收入困难标准,详见《宜宾市2017年住房租赁补贴实施计划表》)

家庭收入包括以下项目:

a.工资、奖金、津贴和各种劳动收入;

b.基本生活费、遗属生活费、补偿费、困难生活补助费;

c.养老金、最低生活保障金、失业保障金;

d.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

e.房屋出租、动迁收入;

f.其他应计入的家庭收入。

申请人家庭住房条件:

申请家庭无私有住房或家庭人均私有住房面积符合2017年翠屏区住房困难标准为家庭人均私有住房面积低于16平方米;(其他区(县)人均住房困难面积标准,详见《宜宾市2017年住房租赁补贴实施计划表》)

住房面积认定包括以下项目:

a.家庭成员的私有住房(面积以产权证上记载的为准);

b.家庭成员承租的公有房屋(以单位出具的房产证明为准);

c.家庭成员承租的房产公司直管公房(以租赁合同记载建筑面积为准);

d.有两处以上住房的,其住房建筑面积合并计算;

e.现与子女同住,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属子女,且父母无住房;

f.家庭成员在申请前已出租或5年内已转让的自用住房或原房已被拆除,领取拆迁货币补偿未满5年的住房;

g.待入住的拆迁安置住房。

《宜宾市2017年住房租赁补贴实施计划表》

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情况:

转让私有住房(包括货币补偿的被拆迁房屋)2年以内的家庭,(私有住房面积未超过翠屏区当年规定的住房保障家庭人均居住面积的除外);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享受过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单位集资建房等福利性住房的(福利房人均居住面积未超过翠屏区当年规定的住房保障家庭人均居住面积的除外)。

申请材料

基础材料

特殊材料

办理流程

取得资格的家庭,符合实物配租(售)条件的,按程序申报实物配租(售);

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在没有房源的情况下申请住房保障租赁补贴;

已经进行配租,但配租面积未达到人均居住面积13平方米的且另外租有住房的家庭也可以申请住房保障租赁补贴。

办理地点

看明白了吗?

下面小编还有几个

宜宾保障性住房问答

给大家分享

让你彻底搞明白怎么申请

问:申请到公共租赁房后是否需要年审?

答:要

问:申请家庭成员的配偶不在同一户籍内的,如何提供其配偶的房产证明?

答: 户籍不在翠屏区同一街道的家庭成员,需提供户籍所在街道出具的未享受住房保障的证明;

户籍不在翠屏区9个街道办事处范围内的城镇家庭成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县级住房保障部门出具的未享受住房保障的证明。

问:哪些行为会被解除合同?

答:翠屏区租赁型保障性住房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解除租赁合同,收回租赁住房,其行为记入信用档案,5年内不得申请租赁型保障性住房:

1.采用虚假证明材料等欺骗方式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的;

2.转租、出借的;

3.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结构或使用性质的;

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的;

5.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

6.在公共租赁房中从事违法活动的;

7.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的;

8.翠屏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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