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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意见出台针对5个方面的15条政策措施以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

来源:腾讯   2021-02-06 11:19:16

为有效应对疫情影响,防范化解建筑业和房地产市场风险,日前,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应对新冠疫情影响防范和化解建筑业和房地产市场风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有哪些惠企政策,如何确保政策有效落地?针对大家关心的热点问题,记者专访了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赵书政。

问:《意见》主要从哪些方面制定政策措施?

答:《意见》结合洛阳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建筑业和房地产企业发展的行业政策要求,主要从强化金融信贷与税费支持、减轻企业负担、加快手续办理、创新服务模式等方面提出了15条政策措施。

■强化金融信贷与税费支持方面延期缴纳税款,各建筑和开发企业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可向税务部门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提升公积金服务效率,职工办理购房提取可在疫情解除后延长有效期30个自然日。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困难的企业,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可按规定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长可缓缴1年。

■减轻企业负担方面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不得形成新的拖欠。优化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办法,降低土地竞买履约保证金,灵活缴款方式。允许变更土地出让价款缴纳期限,受疫情影响不能按合同约定缴纳土地出让金的,用地单位出具承诺书,可按程序签订变更协议,延期30个自然日缴纳。

■加快手续办理方面实施容缺办理许可;降低预售和资金使用标准;预售资金监管部门可依企业申请,降低预售资金监管比例;加快合同网签备案。

■创新服务模式方面实行网上办理服务,简化审批服务流程,精简审批事项,推动审批事项在线并联办理。规范执法行为,采取预先提醒、主动指导、及时纠正等措施,实行“安静生产”“首问不罚”,最大限度减小对施工的影响。

自疫情发生以来,市住建局先后3次召开企业座谈会,邀请开发、建筑、装饰、商砼站等行业56家企业和市直部门参加,帮助企业解决各类问题290个。目前,已为3个项目办理了农民工工资保函替代现金,为32个项目办理了施工许可证,为13个房地产开发项目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为22个房地产开发项目提前支付了预售资金,为98个房地产开发企业共121个开发项目网签备案了3622套房屋。

问:如何确保这些帮扶政策有效落地?

答:为保证帮扶政策有效落地,我们研究制定了具体实施细则。比如,在企业比较关心的及时足额支付工程款方面,建立工程款支付、结算、协调、仲裁和清算约束机制,建设单位不得因未完成工程审计而延期工程结算、拖欠工程款。在工程项目办理房产测绘报告和产权登记前,建设单位必须完成竣工结算,或明确剩余工程款支付计划。

在加快施工许可手续办理方面,疫情防控期间,工程建设项目获得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完成施工图设计审查和消防设计审核后,在质量安全、疫情防控等措施到位的情况下,施工许可能先期申请网上报备、容缺办理。建设单位填写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可以通过洛阳政务网报备或通过电子邮件报市住建局审批科进行报备,备案后可先进行施工,同时纳入质量安全监督。

问:商品房预售和资金使用方面,疫情管控期间将有哪些临时性优化措施?

答:在商品房预售和资金使用方面,在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在建项目,申请预售时由开发企业持现场监理机构出具本楼栋工程建设总投资超过25%的证明,可办理预售许可。

同时,在办理时限上也进行了压缩。

■商品房预售许可由原定的7个工作日压缩到3个工作日,住房服务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同意或者不同意预售许可。同意预售的,应当1个工作日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同意预售的,应当说明理由。

■网签备案时间由原来的3个工作日压缩到1个工作日。开发企业提交备案资料,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当天完成审核,符合调度要求的房屋可立即进行网签,市住房服务部门在企业签约当天完成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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