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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屏区教育局小学生划片招生通知「翠屏区规划」

来源:   2023-12-07 08:18:56

为方便各位家长查询了解孩子就读学校划片区域并进行网络预报名登记,现将城区各片区义务教育学校划片范围及招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划片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和我区城区教育实际情况及生源分布状况,2022年城区中小学在坚持就近入学和保持各学校历年划片招生范围相对稳定的前提下,结合正住户籍学生摸底情况和学校招生计划,合理划定城区各中小学招生范围。老城区合江门街道和大观楼街道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由区教育体育局确定并发布,其余街道办事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由学校所在街道办事处确定并发布。

二、申请入学对象及基本条件

申请就读小学一年级的学生须年满六周岁、即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在学校划片范围内正住户籍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申请学生为学校划片范围内正住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

三、城区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划片范围

(一)老城区

1.人民路小学。招收仁和社区一部分〔含原仁和社区、原人民社区和原文星社区、不含原慈善社区的慈善路双号和原金江社区的西郊152-196号(双号)〕、金江社区一部分(含原人民社区,不含原金江社区)、清华社区一部分(只含原信义社区)、文星社区一部分(含原文星社区和原信义社区,不含原和平社区和原集义社区)、慈善社区一部分(只含原文星街的金玉街)、真武社区一部分〔原水井社区(不含忠孝街83—141号单号,忠孝街96—150号双号)〕的正住户籍适龄儿童。

2.农业街小学。招收慈善社区一部分(含原慈善社区和原建设社区、不含原文星社区的金玉街)、金江社区一部分(不含原人民社区)、文星社区一部分(含原和平社区、不含原文星社区和原信义社区)、仁和社区一部分(只含原慈善社区的慈善路双号和原金江社区的西郊路152-196号(双号))、西郊较场组、苗圃组的正住户籍适龄儿童。

3.忠孝街小学。招收鲁家园社区一部分(含原鲁家社区和原北庆社区、不含原北大社区)、北门社区一部分(只含原北庆社区的刘臣街11号)、真武社区一部分(含原北庆社区、原真武社区和忠孝街83—141号单号、忠孝街96—150号双号)的正住户籍适龄儿童。

4.中山街小学。招收北门社区一部分(含原洞子社区、原长春社区和原拱星社区,不含原北庆社区的刘臣街11号)、东街社区一部分(含原中山社区,不含原东街社区)、酒都社区一部分(只含原长春社区)、鲁家园社区一部分(只含原北大社区)、钟鼓楼社区一部分(含前进社区、原长春社区和原中山社区,不含原咸熙社区)的正住户籍适龄儿童。

5.女学街小学。招收东街社区一部分(含原东街社区,不含原中山社区)、冠英社区一部分(含原涌泉社区、原光复社区和原集义社区,不含原合江社区)、清华社区一部分(原民主社区、原女学社区和原集义社区,不含原信义社区)、文星社区一部分(只含原集义社区的上走马街单号)的正住户籍适龄儿童。

6.武庙街小学。招收东街社区一部分(只含原咸熙社区)、冠英街社区一部分(只含原合江社区)、酒都社区一部分(含原水东门社区和原小北社区,不含原长春社区的春畅街6号、8号)、钟鼓楼社区一部分(只含原咸熙社区)的正住户籍适龄儿童。

7.宜宾市二中。招收慈善社区(含原建设社区)、金江社区、清华社区(含原民主社区、原女学社区和原集义社区)、冠英社区一部分(只含原集义社区)、仁和社区(含原人民社区)、文星社区(含原和平社区和原信义社区)的正住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

8. 宜宾市八中。招收北门社区(含原洞子社区、原拱星社区和原长春社区)、东街社区(含原中山社区)、酒都社区(原水东门社区和小北社区)、冠英社区(含原涌泉社区、原合江社区和原光复社区)、鲁家社区(含原北大社区和北庆社区)、真武社区(含原水井社区)、钟鼓楼社区(含原前进社区和原咸熙社区)的正住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

(二)江北片区

1.江北实验小学。招收新街社区(育才路10号书香府第小区之外辖区部分),纸业社区,金厦社区(原广厦社区辖区部分),流杯池社区岷江东路1号-15号、岷江北路1号-33号的正住户籍适龄儿童(岷江北路34-68号,岷江北路71号为江北实验小学和三江学校的共同招生范围)。

2.旧州小学。招收葡萄园社区、酒圣路社区(原新区社区辖区部分,但不含酒圣路6号青杠坡小区即原解放北路)、五粮液社区(原红岩社区和原五粮液社区辖区部分)、阳光苑社区、旧州大道社区(致远路、红霞路、红丰西路29号、古塔路1号)的正住户籍适龄儿童。

3.岷江路小学。招收旧州大道社区(原岷江西路社区辖区部分、原旧州大道社区致远路、红霞路、红丰西路29号、古塔路1号之外部分)、金厦社区(原金环东路社区辖区部分)的正住户籍适龄儿童。

4.三江学校。招收三江社区、酒圣路社区(原吊黄楼社区辖区部分、酒圣路6号青杠坡小区即原解放北路)、流杯池社区(黄桷山路、催科山居民组、三江组、岷江北路69号、70号吉祥苑小区)、新街社区(育才路10号书香府第小区)的正住户籍适龄儿童。(岷江北路34-68号,岷江北路71号为江北实验小学和三江学校的共同招生范围)。

5.中山街小学红坝路校区。招收红坝路社区、和苑社区、大地社区、方碑村、天桂新村、元水村老朱组的正住户籍适龄儿童。

6.江北实验小学翠微路校区。招收在龙泉小区、菱角街23号(和都国际一期)、菱角街28号(和都国际二期)、和都国际三期、阳光名城、戎州兴城、天悦府、远达尚城、和美佳园、机电汽配城、伊顿公馆,龙泉苑的适龄儿童正住户籍适龄儿童。

7.人民路小学岷江新区校区。招收在邦泰公馆、华彩城、华悦府、锦悦府、阳光首席的正住户籍适龄儿童。

8.宜宾市四中。招收安阜街道的酒圣路社区(原新区社区和原吊黄楼社区辖区)、金厦社区(原广厦社区辖区)、五粮液社区(原红岩社区和原五粮液社区辖区)、阳光苑社区、三江社区和象鼻街道的和苑社区、振兴社区、龙泉社区、红坝路社区、大地村的正住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

9.宜宾市五初中。招收纸业社区、新街社区、流杯池社区、旧州大道社区(原岷江西路社区和原旧州大道社区辖区)、金厦社区(原金环东路社区辖区)、葡萄园社区的正住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

(三)西郊片区

1.大运实验学校(小学段)。招收骑龙社区、两路桥社区(苗圃路、较场社除外)、大运社区、建新村、高桥村社区、高庄桥社区、金沙江社区的正住户籍适龄儿童。

2.西郊中心校。招收白石村、新天社区、天池村的天池组、蔡家湾组、塞纳国际、金山小区、碧水长滩的正住户籍适龄儿童。

3.黄桷庄小学。招收东风社区、农生村、福园社区的正住户籍适龄儿童。

4. 宜宾市十二中(小学段)。招收天池村其它组、金江社区的正住户籍适龄儿童。

5.大运实验学校(初中段)招收骑龙社区、两路桥社区(苗圃路、较场社除外)、大运社区、建新村、高桥村社区、高庄桥社区、金沙江社区的正住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

6.西郊初级中学。招收白石村、新天社区、天池村的正住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

7.宜宾市十二中(初中段)。招收东风社区、农生村、福园社区、金江社区、金星社区、金山社区正住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

(四)南岸片区

1.宜宾市二中(西区校区)。招收户籍在宜珙铁路(七星路西段)以西至外江路以南至中坝大桥南连接线以西、金沙江南路东段以北至诚信路以西至南丝绸路西段以北的城市建设区范围内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主要含:海韵名都小区、山水庭院小区A区、鑫杰座(D街区)小区、碧竹山庄小区、紫藤苑小区、宜都崇文小区、春秋花园小区、爱尔楠岸小区B区、五香田园小区、鑫领寓小区、唐人财富中心、鑫空间小区、林中漫步小区、天府映像小区、鑫悦湾小区、峯璟小区、正黄翡翠堂小区、碧桂园时代之光小区、量典CFC小区、怡安家园小区、檬子湾安置小区、国家电网小区、鑫菁英小区、泷门小区、蜜立方小区、丽雅龙城小区、丽雅锦绣龙城小区、丽雅大院小区、丽雅龙汐台小区、丽雅上城小区、龙源府邸小区、远达春天里小区、金沙雅苑小区、叙府家园小区、长江苑小区、如苑小区、阳光城珑山悦小区、邦泰天誉小区、长江之滨小区(A区、B区)、绿地莫奈公馆小区、枫林公馆小区、静安公馆小区、霞飞名邸小区、多伦多公馆小区、莫兰迪公馆小区、熙世界公寓以及五香社区、群力社区、建设社区、双淮社区、金星社区东月庙组。

2.宜宾市六中。招收户籍在南岸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以及户籍在赵场街道办事处辖区宜珙铁路(七星路)以西至金沙江南路东段以南至诚信路以东至南丝绸路西段以南的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主要含:盛世华庭小区、吉祥名都小区、鑫嘉园小区、爱尔楠岸小区A区、宜都天成小区、公馆叁号小区、溢香谷小区、原著荟小区、缇香湾小区、原香岭小区、公馆壹号小区、公馆贰号小区。

上述范围内户籍生就读校区由宜宾市六中自主调剂。

四、有关事项

户籍在上述学校划片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和小学应届毕业生请按《宜宾市翠屏区2022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及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登记公告》办法和程序报名登记。

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5月10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提升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化服务管理水平的通知》(川教函〔2021〕605 号)精神,翠屏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和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全部纳入“四川省基础教育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省招生系统”)线上办理,根据工作日程安排,定于5月10日-6月10日开展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和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网上报名登记工作。现将入学登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生对象

1.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居住在翠屏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均可申请就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地学生入学需求。如在宜宾市翠屏区范围内未完成招生计划,可在宜宾市范围内实施招生。

2.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1)翠屏区本籍适龄儿童少年(简称:正住户籍生)。指户籍在翠屏区城区的适龄儿童、少年,其中宜宾市六中、宜宾市二中西区校区招收正住户籍生对象为户籍在叙州区南岸街道和赵场街道城市建成区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2)政策性照顾的适龄儿童、少年。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的优待对象,包括:现役军人子女(含待安置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含公安民警)的子女、援藏援彞干部职工子女、招商引资企业高管子女、持绿卡引进人才子女、抗疫一线医护人员子女、征收拆迁异地待安置户子女等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需要特殊照顾的群体。其他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可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包括:在翠留学回国人员随归子女,华侨归侨子女,外籍华人子女,港、澳、台籍人员随带子女(含港、澳、台籍学生),在翠居住的外籍、港澳台籍适龄儿童、少年。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简称:随迁子女)。指法定监护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居住在翠屏区的异地户籍常住人口子女。翠屏区城区义务教育学校限招在翠屏区中心城区(即翠屏区合江门、大观楼、安阜、西郊街道)居住的非中心城区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宜宾市六中、宜宾市二中西区校区招收居住在叙州区南岸街道及赵场街道距城区较近的部分村、社区的非中心城区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基本条件

1.年龄条件。申请就读学生2022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且未入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和 2022年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2.户居条件。具有翠屏区城区户籍。如不具有翠屏区城区户籍,但与其法定监护人在翠屏区有合法居住房产或持有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二、报名登记的方式、时间

(一)报名登记时间

5月10日—6月10日(民办学校为5月10日至5月24日)。

(二)报名登记方式

采用网上登记方式,由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手机微信关注“四川教育管理服务”,点击“公共服务”,再根据学生入学学段进入“幼升小”或者“小升初”登记端口,正确选择学生类型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报名条件中所需资料。也可关注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和体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翠屏教育”,根据提示进入登记页面完成入学登记。逾期未网上登记视为主动放弃申请,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自负。

三、招生的类别和程序

(一)入学登记身份类别

翠屏区新生招生入学登记分为5个身份类别分别登记,包括:

1.户籍〔指招生划片范围内的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2.优抚对象子女〔指符合条件的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消防救援人员、市区引进人才、抗疫一线医务人员等群体子女〕

3.持房产〔指招生范围内法定监护人有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的随迁适龄儿童少年〕

4.持居住证〔指招生范围内租房居住并持有有效居住证的随迁子女〕

5.民办学校〔指符合招生条件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学生及监护人按照自身实际情况在上述招生类型中选择一种招生类别进行登记报名,只可填报1所志愿学校。如果因不按要求报名而造成审核失败、无学位等后果,由报名申请的学生家长自行负责。

(二)登记基本程序

1.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2.手机微信关注“四川教育管理服务”,进入“省招生系统”,选择对应学段模块,正确选择学生类型进行信息录入,并上传证明材料。

3.核对填报信息,保证准确无误后进行信息上报。

4.区教育体育局审核入学资格,并发布入学资格审核通知。申请被驳回的,请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申报。申请通过的,表明符合我城区入学条件,仍需等待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全区招生实际进行学位分配。

5.区教育和体育局对入学资格审核通过的学生进行学位分配,学位分配结果通过“四川教育管理服务”微信公众号通知监护人。

6.监护人在规定的时间到学校报到,并领取入学通知。

具体操作办法,详见《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升工作家长端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

四、入学登记需上传的证明材料和要求(所有材料均需将原件照片上传至“省招生系统”)

(一)正住户籍学生

提供有效户籍材料: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资料,包括儿童少年户籍所在户口簿首页、户主户籍页、儿童少年户籍页。

(二)优抚对象子女

1.有效户籍材料: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资料,包括儿童少年户籍所在户口簿首页、户主户籍页、儿童少年户籍页。

2.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入学所依据的法定监护人的关系证明材料,在同一户口簿时提供户籍材料,在不同户籍簿时还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等佐证材料。

3.符合优抚政策的证明材料。拍照要求:应将核发机关、持有人等内容显示出来。

(三)随迁子女

1.有效户籍材料: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资料,包括儿童少年户籍所在户口簿首页、户主户籍页、儿童少年户籍页。

2.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入学所依据的法定监护人的关系证明材料,在同一户口簿时提供户籍材料,在不同户籍簿时还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等佐证材料。

3.监护人城区居住证明。持居住证明者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在翠屏区城区的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回执。持有房产者提供房产证和购房合同(任选其中之一)。

拍照要求:居住证明应将持有人姓名、居住地址和有效期等内容显示出来。房产证应将持有人姓名、居住地址等内容显示出来。购房合同应将签订合同双方、购房地址和加盖公章页等内容显示出来。

学生及监护人的填报信息应准确,提供的资料应真实。若填报信息不全及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予以驳回;若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将取消入学资格,学校不予报名。

五、选填申请学校

正住户籍生选填学校时,务必按照《宜宾市翠屏区2022年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划片公告》确定的招生范围选择对应学校。随迁子女要根据实际情况尽量不填报过于集中的学校,避免出现申请入学人数超出学校容量而被调配到其他学校的情况。

六、学位分配

按照本籍适龄儿童、优抚对象子女政策性照顾安置、随迁子女的次安排学位。翠屏区本籍适龄儿童少年按划片招生原则安排入学;优抚对象子女政策性照顾安置、随迁子女根据实际居住地址及户居情况,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入学报名登记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将学生调配到相对就近有空缺学位的学校入学。学位分配结果将通过“四川教育管理服务”微信公众号向家长发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于6月2日发布,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将于7月2日发布。

七、招生日程安排

翠屏区民办和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招生类型

项目

时间节点

工作内容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学生报名

5月10日至5月24日

学生及监护人完成民办学校登记报名工作

资格审核

5月10日至5月27日

各民办学校完成民办学校审核工作

学位分配

5月28日至6月2日

区教育体育局完成民办学校录取工作

录取发布

6月2日

区教育体育局发布民办学校录取情况

入学报到

6月5日

录取学生及监护人完成民办学校入学报到工作

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学生报名

5月10日—6月10日

学生及监护人完成城区公办学校登记报名工作

资格审核

5月10日-6月20日

各学校完成城区公办学校招生入学资格审核工作

学位分配

6月21日-6月24日

区教育体育局按照工作流程完成户籍生、优抚对象子女及随迁子女录取工作

6月25日-6月30日

区教育体育局对超招生计划的报名登记学生统筹调配学位。

录取发布

7月2日

区教育体育局发布城区公办学校录取情况

入学报到

7月3日

录取学生及监护人完成城区公办学校入学报到工作

特别提示:

1.请家长认真阅读翠屏区2022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的政策文件,准确识别学生类型,以防信息录入时选错学生类型而被驳回申请。

2.报名申请过程中,按提示要求正确填写信息和如实上传相应的佐证照片(照片要清晰)。如果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申请报名、填写信息不正确、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提供材料不属实而造成审核失败、无学位等后果,由报名申请的学生家长自行负责。在规定时间里没有通过录取学校的微信公众号扫码报到的视为自主放弃学位。

3.一名适龄儿童身份证号只能选择一种招生类型申请报名,只能填报一所志愿学校。如果因不按要求登记报名而造成审核失败、无学位等后果,由报名申请的学生家长自行负责。

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5月10日

暑期训练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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