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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区2022年度国有用地供应计划重点项目库公示亩

来源:网络整理   2022-08-06 16:05:28

近日,《常州市区2022年度土地储备开发计划》和 《常州市区2022年度商品住宅用地供应计划重点项目库》公示。

常州新城域商圈规划_常州新312国道规划_常州新闸教育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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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重点

①、常州市区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总规模26304亩。②、常州市区2022年度普通商品住房用地计划供应总量为3900亩,其中金坛区500亩,天宁区300亩,钟楼区300亩,经开区300亩,武进区850亩,新北区750亩,市级收储900亩。③、公布了常州市区67块重点地块目录常州新闸教育规划,共计5696亩。其中,天宁区12块共计744亩,钟楼区28块共计1392亩,经开区39块共计892亩,武进区12块共计1000亩,新北区9块共计805亩,金坛区7块共计863亩。④、优质地块:天宁区的东风7地块、紫荆公园东侧地块、摇树村地块,钟楼区的中吴宾馆北侧地块、皇粮浜4#地块,经开区的丁塘河西侧A南地块,武进区的淹5地块,新桥旅游商贸西地块、新桥高中东等。

常州市区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加强土地市场调控,科学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实现以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结合常州市区土地供应能力和各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各类用地的需求,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建设用地总量、强度“双控”和节约集约用地“双提升”要求,紧扣我市“国际化智造名城、长三角中轴枢纽”城市定位,大力实施“532”发展战略,科学合理安排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重点加强房地产用地的供应和管理,保障普通商品住房有效供应,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应保尽保,强化工业用地供应保障,推进产业用地市场化配置,充分发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在宏观调控中的指导作用。

(二)基本原则

1. 以人为本,民生优先。将保障群众权益和人民福祉作为工作的出发点,优先安排重大基础设施及公共设施项目用地保障。以美丽宜居城市建设为抓手,突出住房的民生属性,加强保障性住房供应,实现住有所居。

2. 统筹协调,精准保障。优化土地利用计划分配方式,坚持“项目布局跟着规划走、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实施分类保障、高效供给,鼓励用地向国家、省级、市级重大项目、优质项目倾斜,合理安排用地时序。

3. 提质增效,节约集约。深化落实控制总量、优化增量、盘活存量、用好流量、提升质量、科学考量等举措,统筹考虑辖区内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推进节地水平和产出效益双提升。

二、适用范围和计划期限

(一)适用范围

本计划适用于常州市区范围内计划期供应的各类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供应。

(二)计划期限

计划期为一年,本计划年度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计划供应量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常州市区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总规模26304亩。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常州市区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工矿仓储用地安排10000亩,占总量的38.0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650亩,占总量的10.07%;交通运输用地为6400亩,占总量的24.33%;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424亩,占总量的1.61%;特殊用地110亩,占总量的0.42%;商服用地安排835亩,占供应总量的3.17%;住宅用地安排5885亩,占总量的22.37%(其中普通商品住房用地3900亩,租赁住房605亩,其他保障性住房1380亩)(见附件1)。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空间布局

常州市区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市区(不含金坛区)安排21484亩,占供应总量的81.68%;金坛区安排4820亩,占供应总量的18.32%。

(四)普通商品住房用地计划分配

常州市区2022年度普通商品住房用地计划供应总量为3900亩,具体分配如下:

金坛区500亩,天宁区300亩,钟楼区300亩,经开区300亩,武进区850亩,新北区750亩,市级收储900亩。

市区2022年度供应的普通商品住房地块均在《常州市区2022年度商品住宅用地供应计划重点项目库》(附件2)中产生。所有经营性土地出让经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审议小组集体审议通过后,择时上市。

四、土地供应政策导向

(一)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按照“以人为本,民生优先”和“优化结构、有保有压”原则,土地供应优先保证重大基础设施、社会民生项目的用地供应,着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合理要求,加快促进民生改善、城市发展承载力提升、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落实房地产长效管理机制

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大租赁住房用地供应,单列租赁用地供应计划”的工作要求,着力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多元化住房体系。精准灵活运用各项调控政策措施,把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要求落到实处。

(三)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按照提质增效、分类处置原则,调整盘活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不足存量建设用地,提高存量用地在土地供应中占比,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经济结构,科学规划用地,着力挖潜内涵,将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落实在工作决策中,落实到各项建设中,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和土地供应协调可持续发展。

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强化保障,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

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常州新闸教育规划,加大存量空间盘活挖潜力度,优化永农空间布局,积极争取新增用地指标,保障供地计划与规划发展目标相协同。重点保障近期基础设施、民生事业和重大产业需求,不断提高土地利用的承载力,不断优化土地保障政策,做好土地空间要素支撑,促进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衔接,构建计划实施的共同责任机制

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自然资源管理体系要求,落实自然资源管理共同责任机制。资规、发改、住建、环保、城管、财政等部门应加强沟通合作,及时协调解决计划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加快审批列入计划内项目,支持各前期单位推进计划实施。

(三)强化执行,规范计划调整机制

计划一经公布实施,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变动。因土地市场或有关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确需调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各属地政府(管委会)应当于六月底前提出计划调整方案,经资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研究后及时提出调整意见,并由发改、资规联合行文报常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调整后的计划及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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