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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四次调解消费者终获赔9万余元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2022-01-25 08:39:39

近日,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消保委公布一起二手车交易投诉案例。2021年11月,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消保委接到潘先生投诉称,自己开了快四年的二手车,竟发现是重大事故车,而购买时商家(二手车行)没有告知其实际情况。潘先生要求商家给予合理解释和相应赔偿,但商家不予理睬。

温州市瓯海区消保委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发现,2017年1月,潘先生在温州市瓯海晨鑫二手车有限公司相中了一款起亚K5二手车,当即与商家签订合同,付全款12.8万元购买。今年潘先生打算换辆车,便将该车开到朋友店里让其给估价,准备转手。朋友检查发现该车发生过事故,并且保险公司2015年有过事故记录。但当初购车合同上明确写着“无泡水、无事故、大修”,潘先生找商家理论,商家却不予理睬。

对此,工作人员多次开展调解:商家先是愿意退 6.5万元,后又同意退 6.8万元,再到后来改为退7万元,直到第四次调解,商家最终同意以9.1万元的价格收回潘先生的二手车,潘先生表示同意。

案例点评

二手车交易中车辆是否发生过事故,是消费者决定购买与否的重要因素,经营者必须明示或告知。《浙江省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二十八条明确,家用二手汽车销售经营者应当对二手汽车的来源是否合法、行驶里程、维修记录、交易记录、车辆存在问题等重要信息在出售前进行全面核查、检测,并将核查、检测的准确结果以书面或者其他可以确认的方式告知消费者。二手汽车的行驶里程、维修等情况无法核查的,应当将无法核查的事实和可能存在的隐患以书面或者其他可以核查的方式告知消费者。

消费警示

温州市瓯海区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二手车时务必做好以下三点,以免使自己陷入困境。一是确保法定证明文件齐全并检查车辆状态,建议以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车辆检测报告作为判定车辆质量状况的依据;二是不轻信口头承诺,应仔细核对合同约定条款;三是留存证据,以便在产生消费纠纷时作为关键性证据,确保后期有效维权。(记者施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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