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房产频道 >

“地块”马尾、长乐成功出让7幅土地,总成交金额26.11亿!

来源:乐居买房   2022-09-28 19:07:26

今天,很高兴为大家分享来自乐居买房的马尾、长乐成功出让7幅土地,总成交金额26.11亿!,如果您对马尾、长乐成功出让7幅土地,总成交金额26.11亿!感兴趣,请往下看。

9月28日,马尾、长乐两区率先进行今年福州的第三轮土拍。最终,马尾区成功出让1幅地块,长乐区成功出让6幅地块。两区拍地成交总金额26.11亿元,成交土地总面积525.1亩。

长乐6幅宗地揽金超26亿

长乐2022拍-5号(长乐金峰镇前林村金港路南侧地块),土地面积40687平(约61.03亩),用途为住宅用地,容积率1.5-2.0,由福州市城乡建总以2.32亿竞得,楼面价约2851.03元/㎡,溢价率0.87%。

项目建设应符合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按照《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长政综[2019]221号)执行。根据国家、福建省现行有关技术标准和规定开展“平安智能小区”设计、安装。将项目模型数据提交当地规划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动对接并无条件配合福州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开展耕作层及表土剥离工作。

长乐2022拍-6号(长乐漳港街道路顶村漳湖路北侧地块),土地面积34467平(约51.7亩),用途为住宅用地,容积率1.1-1.8,由福州建工集团以1.92亿竞得,楼面价约3094.75元/㎡,溢价率1.05%。

项目建设应符合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按照《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长政综[2019]221号)执行。根据国家、福建省现行有关技术标准和规定开展“平安智能小区”设计、安装。将项目模型数据提交当地规划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动对接并无条件配合福州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开展耕作层及表土剥离工作。

长乐2022拍-7号(长乐鹤上镇京环路南侧地块),土地面积45847平(约68.77亩),用途为住宅、商业用地,容积率1.1-2.5,由福建中晟房地产以3.82亿竞得,楼面价约3332.82元/㎡,溢价率0.53%。

由竞得人与区教育局签订幼儿园(含托儿所)的建设和装修协议并无偿移交区教育局。项目建设应符合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按照《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长政综[2019]221号)执行。根据国家、福建省现行有关技术标准和规定开展“平安智能小区”设计、安装。根据建设项目现场具体条件(包括运距、耕作层质量等),告知用地单位是否开展耕作层剥离。开展耕作层剥离的地块竞得人须无条件配合施工单位开展工作。

长乐2022拍-8号(长乐首占镇和谐路北侧地块),土地面积38980平(约58.47亩),用途为商业、商务、娱乐康体用地,容积率1.3-1.5,由福州兰悦地产(兰园)以2.61亿竞得,楼面价约4463.83元/㎡,溢价率0.38%。

根据建设项目现场具体条件(包括运距、耕作层质量等),告知用地单位是否开展耕作层剥离。开展耕作层剥离的地块竞得人须无条件配合施工单位开展工作。

2022滨拍-9号(福州滨海新城临空经济区规划路三东侧地块),土地面积19740平(约29.61亩),用途为住宅、商业用地,容积率1.0-1.7,由福州三江口建发以0.87亿竞得,楼面价约2592.53元/㎡,溢价率2.35%。

项目建设应符合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按照《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长政综[2019]221号)执行。根据国家、福建省现行有关技术标准和规定开展“平安智能小区”设计、安装。将项目模型数据提交当地规划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动对接并无条件配合福州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开展耕作层及表土剥离工作。

2022滨拍-10号(福州滨海新城漳江路东侧地块),该地块划分为12个地块进行规划,土地面积168282平(约252.42亩),用途为住宅、商业、商务、幼儿园用地,容积率1.7,由福州滨海临空开发建设以14.52亿竞得,楼面价约3928.21元/㎡,溢价率0.14%。

地块P地下空间部分(含商业、下沉广场、公共通道等)建成后,全部无偿移交区政府指定单位。地下空间公共走道与公共卫生间精装交付;停车区域与设备区域,后勤区域普装交付;机电须满足消防、安防、空调、基本照明、上下水等要求,为地下部分服务的机电设备及管线须安装到位;商铺内部毛坯交付;下沉广场地下部分完成土建及幕墙部分,相关景观铺地及种植部分由地上景观部分统一设计。地块P要求配置的机动车及非机动车位可由地块N统筹设置,由地块N统筹设置的车位无须移交。地块D(含租赁住房、商业、车位等)应整体自持,自持租赁住房设计、套型、建设、装修及经营管理等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政综[2020]11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租赁住房规划设计工作导则》(榕房[2021]67号)执行。项目建设方案由区城乡住房和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同确认后实施。地块在产权登记时,应当整体确权登记,不办理分户产权,不得分割转让、抵押、销售。地块K内的幼儿园由竞得人与区教育局签订建设和装修协议(幼儿园建筑装修标准:主体建筑为1200元/平方米、室外活动场所600元/平方米),建设和装修所需费用由竞得人出资,按照交钥匙工程标准将产权无偿移交区教育局。地块红线内阴影部分区间道路由政府负责出资建设,产权归区政府所有。将项目模型数据提交当地规划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国家、福建省现行有关技术标准和规定开展“平安智能小区”设计、安装。

马尾成交1幅、收回1幅

马宗地2022-09号(马尾快安葆桢路西侧地块),土地面积66798.7平(约100.2亩),用途为商住综合用地,容积率1.0-2.9,该地块收回。

地块建筑高度100米及以下,其中住宅部分21米以上。商业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5%-15%。地块需配建不低于220㎡社区卫生服务站、不低于2000㎡街道级养老照料中心、不小于60㎡公厕一处。地块新建建筑按福州市政府2017年5月23日出台的《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试行)》(榕政综〔2017〕1164号)规定的标准实施,由马尾区住建局负责牵头监管。

马宗地2022-10号(马尾快安福马路闽海加油站北侧地块),土地面积2063.8平(约3.1亩),用途为住宅(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容积率1.0-1.8,由福州深兴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500万元竞得,楼面价约1345.95元/㎡,溢价率0%。

地块建筑高度24米及以下,同时住宅建筑不得为独立设置的低层建筑。地块新建建筑装配式建筑规定按福州市相关文件执行,由马尾区住建局负责牵头监管。地块全部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地下停车位自持。地块在产权登记时,房屋及土地只能整体确权,不得办理分户产权,不得上市销售或变相销售,不动产权证应附记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不得分割登记、分割转让或分割抵押;房屋及土地可整体转让,转让后不改变保障性租赁住房性质、土地用途和土地取得方式。

好了,关于马尾、长乐成功出让7幅土地,总成交金额26.11亿!就讲到这。

相关文章

猜你喜欢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