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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琦: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2021-03-08 08:40:20

全国政协委员、陶然居集团董事长严琦表示: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民营企业义不容辞,但调研中发现,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和“万企兴万村”行动,还有一些瓶颈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政策“空白”。尽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明确指出,“要加快制定鼓励引导工商资本参与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落实和完善融资贷款、配套设施建设补助、税费减免、用地等扶持政策,明确政策边界,保护好农民利益。”但目前相关具体政策措施还没有出台,细化方案还需尽快制定。

二是要素“欠缺”。包括土地要素制约扩大生产规模、集体土地或流转用地无质押权,交通制约以及生产生活用水、用电、用气紧张等制约。

三是人才“短板”。绝大部分青壮年劳动力外出打工,留在农村的老人、妇女居多,返乡创业青年不多。即使专门培训过技能返乡人员,很大一部分仍旧“不辞而别”,留不在乡下。

为此,严琦建议要加快制定鼓励引导工商资本参与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特别是抓紧出台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战略的相关政策措施。要着力强化要素保障,从土地供应、设施配套、企业服务等方面,为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提供便利;允许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抵押,有关金融机构要为涉农产业项目提供低息贷款、配套再贷款、农业专项贷款的利率优惠,缓解涉农民营企业融资难等。要鼓励民营企业开展农村技能培训工作,支持企业开展农村致富带头人、农业实用技术等技能培训,对企业开展的培训支出给予必要补贴,同时给予税费减免,对吸纳就业人数达到一定数量的及时给予社保优惠和失业保险返还等。

她还建议要帮助农业企业拓展销售渠道,开辟“绿色通道”,优先支持农业企业和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的优质产品申报地方优秀品牌,认证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允许农业企业在大型批发市场、城市超市和社区门店设立特色农产品专卖点和公益专柜;对销售活动中产生的直播电商销售费用给予全额补贴,对农产品交易参展费给予不低于补贴;免征企业销售扶贫产品增值税和所得税。

严琦特别提到要支持餐饮龙头企业参与乡村振兴。她认为,餐饮企业是农业产品的消费终端,需要给予大力支持,发挥好龙头企业的带动效应。要大力推广“政府+科技+金融+餐饮龙头企业+合作社+贫困户”六位一体股份合作模式。金融机构要给予参与乡村振兴的餐饮龙头企业2-3年的涉农信用贷款支持或低息贷款支持,允许餐饮龙头企业按照西部大开发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进行缴纳。餐饮龙头企业在农村地区的生产生活用水、用电、用气可以按照成本价格结算。应当优先支持餐饮龙头企业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旅游开发。政府对餐饮企业涉农、餐、旅的产业投资项目,以及在农村建立的农业产业种养殖基地,要给予50%的项目启动金,并提供全额的农业保险补贴,在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给予减半征收的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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