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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对四家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作出50万元顶格罚款处罚

来源:中国质量报   2021-04-26 12:39:01

从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针对近期群众反映强烈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组织专项检查,依法查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价格违法、虚假宣传等行为,对跟谁学、学而思、新东方在线、高思4家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价格违法行为,分别给予警告和50万元顶格罚款的行政处罚。

据介绍,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经查后发现,北京百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跟谁学)通过其运营的官方应用程序“跟谁学”销售的多款培训课程,销售页面显示诸如“¥11998元,联报优惠¥3880”的优惠活动,但¥11998在优惠活动前未实际成交过,属于“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价格违法行为。

北京学而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学而思)通过其运营的天猫商城“学而思网校官方旗舰店”销售的多款培训课程,销售页面显示诸如“价格¥799.00,促销价¥20.00”的促销活动,但价格¥799.00在促销活动前未实际成交过,属于“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价格违法行为。

北京新东方讯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东方在线)通过其运营的官方网站“新东方在线”销售的多款培训课程,销售页面显示诸如“优惠后¥199 ¥2160”的优惠促销活动,但价格¥2160在优惠促销活动前未实际成交过,属于“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价格违法行为。

北京高思博乐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思)通过其运营的高思教育App、高思教育小程序等渠道销售的多款培训课程,销售页面显示诸如“原价1770,¥214”的销售活动,但原价1770元在销售活动前从未实际成交过,为虚构原价,属于“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价格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对这四家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价格违法行为,分别给予警告和50万元顶格罚款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强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执法,重拳查处虚假噱头宣传和虚假广告、以划线价等形式虚构原价、价格欺诈、未对相关资质进行公示、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未经许可擅自开办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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