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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物业管理协会辟谣了这么一则消息

来源:腾讯   2021-01-15 19:19:52

近日,福建省物业管理协会辟谣了这么一则消息:

文中称,最近某些自媒体以视频形式在网络散播:根据物业新规规定,从9月1日起,业主可以不用交公摊水电费、垃圾清运费,同时位于小区公共区域的收益如电梯广告、停车场停运费等全归业主所有,如果物业不将收益分配给业主,那么业主可以拒交物业费。

此视频引起了轩然大波,许多业主认为新的《民法典》对公共收益的描述也认定归全体业主所有,所以对此视频的说法也深信不疑并大量转发。该协会认为视频内容缺乏法律依据,存在断章取义并误导业主认知,造成业主不及时缴纳物业费,引起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因此决定辟谣。

该协会按照《民法典》和《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内容,对公摊水电费、垃圾清运费等费用的收取做了法律解释,且这些费用的缴交都有据可依。而按照常识,这些费用是没有理由不交的。

而对于公共区域收益的归属问题,这个应该是大家最感兴趣的话题。

2020.5.28日,《民法典》正式通过,并在2021.1.1日施行。该法第二百八十二条关于对共有部分的收入分配的规定是: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这句话说的很明白,像电梯广告这种公共收入将来都是属于业主,也就是说物业必须将扣除成本的收益利润分给业主。

但该协会的解释是:根据《民法典》和《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公共区域收益确实归全体业主所有,但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所以,这笔钱并不是直接发到业主手上的,在没有成立业委会的小区这笔钱主要作为专项维修资金的补充,已经成立业委会的小区经过讨论决定后才可以使用这笔钱,所以在福州有的小区会给业主发钱,有的小区没有,这便是缘故。

此前,笔者针对东二环的保利香槟国际的电梯广告收入粗算了笔账:

由于电梯广告价各不相同,以比较便宜的159元/面/周计算,那么一个电梯做4面广告,则这个电梯一周的广告收入为636元,一个月为2544元,一般楼栋的户型为2梯4户,那么这栋楼一个月的广告收入为5088元。保利一共46栋,假设小区全部装电梯广告,那么一年的广告收入为5088*46*12等于2808576元,将近3百万元。当然这是广告公司的收入,若归为业主收入一面为100元/每周计算,那全体业主的收入为1766400元。而这个159元的单价估计还是比较便宜的,市面上应该不止这个价,所以如果单价越高,业主将来拿到的钱越多。而小区的广告收入不止只有电梯广告,还有灯箱广告、视频广告、招贴广告、车库栏杆广告以及户外广告等等,据说视频广告挂一周均价在600-800元,可想而知,若这个广告费用都归业主所有,像保利香槟国际这种大型社区而言,公共区域收益将很可观。

因此,在未成立业委会之前,对这些钱的监管很重要,然而在12345网站,有关公共收益的投诉也不少:

因为物业管理的不规范,有的小区并没有按时公示公共收益,直到业主催促才去张贴,导致业主怀疑,毕竟如果是大型社区,这些钱就是巨款。所以,对收益的监管,物业按时的公示,形成统一的规范,是非常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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